相同 IP 發五篇以上相同之文章,
無論是否為分身帳號,
或為借用 ID 發文,
或其他情事,
本局均將予以處罰。
否則如同申訴人此番之申辯,
本局將無法處理。
可參本板置底之業務受理規定第 7 條第 2 項: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同一檢舉案使用分身帳號或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
一併計算、處分。
此為本局一貫之標準,
本案維持原決定。
看板警察局局長 longbow2
※ 引述《barryyan1991 (天情)》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barryyan1991
: 申訴判決:本局 cross-post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最近敝系學會舉辦的座談會,為了製作網宣,昨天學弟來到宿舍請教ptt編碼和發文。
: 因為宿舍網路的關係,所以兩人只使用同一台電腦,所以IP會相同。
: 敝人先以自己的帳號教導學弟寫文章,再轉兩篇到各系級的版;接著電腦借給學弟
: 登入,轉兩篇到各系級的板,證據如下。
: 煩請站務警察詳查,兩人並非分身帳號,可以查詢過去的IP紀錄、或相關文章,謝謝。
: ╭═════════════════════════════════╮
: ψ 檢 舉 人︰m0806449
: ψ 被檢舉人︰barryyan1991, ibabyc
: ψ 檢舉事由︰cp ip
: ψ 檢舉說明︰cp ip
: ψ 所附證據︰
: 1 9/20 barryyan1991 □ [學會] 生涯座談 .NTUCivilSA板
: 2 9/20 barryyan1991 轉 [學會] 生涯座談 .civil98板
: 3 9/20 barryyan1991 轉 [學會] 生涯座談 .civil99板
: 4 9/20 ibabyc 轉 [學會] 生涯座談 .civil100板
: 5 9/20 ibabyc 轉 [學會] 生涯座談 .civil101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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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7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