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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 IP 發五篇以上相同之文章, 無論是否為分身帳號, 或為借用 ID 發文, 或其他情事, 本局均將予以處罰。 否則如同申訴人此番之申辯, 本局將無法處理。 可參本板置底之業務受理規定第 7 條第 2 項: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同一檢舉案使用分身帳號或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 一併計算、處分。 此為本局一貫之標準, 本案維持原決定。 看板警察局局長 longbow2 ※ 引述《barryyan1991 (天情)》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barryyan1991 : 申訴判決:本局 cross-post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最近敝系學會舉辦的座談會,為了製作網宣,昨天學弟來到宿舍請教ptt編碼和發文。 : 因為宿舍網路的關係,所以兩人只使用同一台電腦,所以IP會相同。 : 敝人先以自己的帳號教導學弟寫文章,再轉兩篇到各系級的版;接著電腦借給學弟 : 登入,轉兩篇到各系級的板,證據如下。 : 煩請站務警察詳查,兩人並非分身帳號,可以查詢過去的IP紀錄、或相關文章,謝謝。 :   ╭═════════════════════════════════╮ : ψ 檢 舉 人︰m0806449 : ψ 被檢舉人︰barryyan1991, ibabyc : ψ 檢舉事由︰cp ip : ψ 檢舉說明︰cp ip : ψ 所附證據︰ : 1 9/20 barryyan1991 □ [學會] 生涯座談 .NTUCivilSA板 : 2 9/20 barryyan1991 轉 [學會] 生涯座談 .civil98板 : 3 9/20 barryyan1991 轉 [學會] 生涯座談 .civil99板 : 4 9/20 ibabyc 轉 [學會] 生涯座談 .civil100板 : 5 9/20 ibabyc 轉 [學會] 生涯座談 .civil101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7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