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申訴人:NiFuTe
申訴判決:本局 skean 檢舉案 Cross-post
申訴理由: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我承認我之前並不知道Cross-post相關規定
但是我兩個帳號的的確確都沒超過五篇 不知道為何還是被刪掉
而且andy880036s在其他板的非網宣文也被砍了 這也沒有道理啊
希望可以改判 畢竟條文中並沒有說不能使用分身PO網宣的事情 以後會更小心注意
但是條文沒有寫清楚的 就不應該拚成這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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