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相同的文章,
就會納入五篇計算。
自刪或者被板主刪除,
如我們有證據者,
都會納入。
如欲避免如此情況,
未來發表網宣,
建議寄信請板主代轉。
本案維持原決定。
另外,依目前警察權限設定,
申訴成功本局仍只有撤銷罰單之權,
並無法恢復文章,
但本局並不能因此不開處罰單,
併予說明。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HowPan (好胖)》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howpan
: 申訴判決:本局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本人因為po錯版, 所以將Psychology00, Psychology99, Psychology98, Psychology01
: 四個版上的網宣刪除後, 才另外在Psychology02, Psychology03, Psychology04,
: Psychology05四個版上po上網宣。
: 所以實際上只po了四個版, 這樣算是CP嗎?如果是的話,請問po錯版的狀況該怎麼處理?
: 另外,
: 如果申訴成功是否會回復已被刪掉的網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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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