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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相同的文章, 就會納入五篇計算。 自刪或者被板主刪除, 如我們有證據者, 都會納入。 如欲避免如此情況, 未來發表網宣, 建議寄信請板主代轉。 本案維持原決定。 另外,依目前警察權限設定, 申訴成功本局仍只有撤銷罰單之權, 並無法恢復文章, 但本局並不能因此不開處罰單, 併予說明。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HowPan (好胖)》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howpan : 申訴判決:本局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本人因為po錯版, 所以將Psychology00, Psychology99, Psychology98, Psychology01 : 四個版上的網宣刪除後, 才另外在Psychology02, Psychology03, Psychology04, : Psychology05四個版上po上網宣。 : 所以實際上只po了四個版, 這樣算是CP嗎?如果是的話,請問po錯版的狀況該怎麼處理? : 另外, : 如果申訴成功是否會回復已被刪掉的網宣,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