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站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第六條第一款第四目:
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為看板違規。
看板違規之認定經板務站長授權,
由本局業管。
本案經重新調閱證據,
申訴人所爭執之文章均非常相似,
即使所列舉之 points 板 和 New York 板 文章,
在均出現以下重點、完全重複之語句(原全文約十一行):
(1)網路上也有一些網站收購點數 匯率 從13-15都有
(2)如果選擇賣給我 馬上轉帳 收款 信用保證
交易過的版友可先款 未交易過一律先點後款
Paypal/Chase 付款 BoA
以及其他即使文字有所不同,
但意義相同之文字。
本局認為執勤員警原先之認定並不錯誤,
不予變更,
維持原決定。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apwl (NAI)》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apwl
: 申訴判決:本局 檢舉案
: 申訴理由:內容相近 但非同篇文章 每篇皆有不同
: 如points 板 和 New York 板就明顯不同
: 是不同文章 自認無違反版規 希望能收回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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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7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