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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發表相似五篇以上, 就會被認定為此條違規。 被系統發現將由系統處罰, 被本局人工發現則由本局處罰。 若有急需, 請向各看板板主申請, 由板主代發。 本案維持原決定。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yahann (Abbie)》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yahann : 申訴判決:本局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 依本站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六條第六條第一款第四目: : 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為看板違規。 : 然本帳號所發布的文章是屬於協尋愛犬 , 且文章內容雖相似但出自協尋愛犬的緊張心情 : 轉錄或重複發文的看板也都是高相關度的看板 , 並非惡意鬧板 , 也非影響秩序 : 1 8/12 yahann □ [協尋] 高雄大寮 柯基走失 .dog板 : 2 8/12 yahann □ [協尋]高雄大寮 柯基走失 .Kaohsiung板 : 3 8/13 yahann □ [協尋] 高雄大寮 柯基走失 .pet板 : 4 8/14 yahann □ [協尋] 高雄大寮 柯基走失 .Daliao板 : 5 + 8/15 yahann 轉 [協尋] 高雄大寮 柯基走失 .Pet_Get板 : ● 6 8/15 yahann 轉 [協尋] 高雄大寮 柯基走失 .Pet_boarding板 : 7.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5 篇以上,且發文間隔未超過 3 天 : 者,屬 Cross-post 違規。 : 另2篇文章為轉錄 : 私認為這不算是鬧板 都是出於緊急尋犬之心 : 試問 今天是協尋親人或車禍目擊者證人 是否也適用此條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