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發表相似五篇以上,
就會被認定為此條違規。
被系統發現將由系統處罰,
被本局人工發現則由本局處罰。
若有急需,
請向各看板板主申請,
由板主代發。
本案維持原決定。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yahann (Abbie)》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yahann
: 申訴判決:本局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 依本站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六條第六條第一款第四目:
: 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為看板違規。
: 然本帳號所發布的文章是屬於協尋愛犬 , 且文章內容雖相似但出自協尋愛犬的緊張心情
: 轉錄或重複發文的看板也都是高相關度的看板 , 並非惡意鬧板 , 也非影響秩序
: 1 8/12 yahann □ [協尋] 高雄大寮 柯基走失 .dog板
: 2 8/12 yahann □ [協尋]高雄大寮 柯基走失 .Kaohsiung板
: 3 8/13 yahann □ [協尋] 高雄大寮 柯基走失 .pet板
: 4 8/14 yahann □ [協尋] 高雄大寮 柯基走失 .Daliao板
: 5 + 8/15 yahann 轉 [協尋] 高雄大寮 柯基走失 .Pet_Get板
: ● 6 8/15 yahann 轉 [協尋] 高雄大寮 柯基走失 .Pet_boarding板
: 7.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5 篇以上,且發文間隔未超過 3 天
: 者,屬 Cross-post 違規。
: 另2篇文章為轉錄
: 私認為這不算是鬧板 都是出於緊急尋犬之心
: 試問 今天是協尋親人或車禍目擊者證人 是否也適用此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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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