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 違規一旦完成,
只要本局有證據可以查知,
就不會因為自刪文章而變成未違規.
本案維持原決定.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dprsm86111 (Pei_Li)》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dprsm86111
: 申訴判決:本局 Cross-Post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本人於3/6發表文章並轉錄,
: 過程中曾逾越文章的上限規定(含本文共計5篇),
: 然而在友人即時、好心的提醒下,已自行刪除文章,
: 惟仍是受到Cross-Post的處罰,
: 整個發表、轉錄、編輯、刪除的過程不超過一小時,
: 絕對沒有延遲刪除文章的動機及行為。
: 希望可以再次審議,並取消處罰,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8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