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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 違規一旦完成, 只要本局有證據可以查知, 就不會因為自刪文章而變成未違規. 本案維持原決定.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dprsm86111 (Pei_Li)》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申訴人:dprsm86111 : 申訴判決:本局 Cross-Post 檢舉案 : 申訴理由: : 本人於3/6發表文章並轉錄, : 過程中曾逾越文章的上限規定(含本文共計5篇), : 然而在友人即時、好心的提醒下,已自行刪除文章, : 惟仍是受到Cross-Post的處罰, : 整個發表、轉錄、編輯、刪除的過程不超過一小時, : 絕對沒有延遲刪除文章的動機及行為。 : 希望可以再次審議,並取消處罰,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8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