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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ucky (小布)》之銘言: : 二、該案檢舉人及申訴人在貴板發表檢舉文原因: : 該案檢舉人ra065311,與申訴人是最近剛交到的新朋友 : 並不清楚他是個檢舉達人,不知何故就被他檢舉了... : 也想不到卻會背後桶他人一刀,這個朋友千萬提醒各位不要交 與我交友者,皆必須理解我是對事不對人,公與私必須分明的人,無法理解可自行斷交。 若認識已久,才會在有違規行為時先行提醒,未改善才進行檢舉。 : 該案檢舉人曾於sysop或AskBoard 版就在申訴人發文底下曾推文推薦 : 指稱說 brainfighter 站長 可以任意更改上線時間 等等還有其他 : 並認同申訴人文章看法,至於其他的推文內容,因原文遭到刪除無法截取 不是sysop,也不是AskBoard,是PttNewhand板的文章。 推文如下:
ra065311:站長級人物可以更改上站時間...05/22 23:47
Laucky:那還得了阿,那不是可以任意為所欲為,不想理就不理?05/23 00:38
ra065311:非也 為所欲為還是會被管的05/23 01:12
ra065311:另外可改上站時間的事有一段時間了 不知道還能不能改05/23 01:57
axier:先多逛逛八卦板吧...沒事就想罷免人真是太無聊了05/23 18:38
hank2579:現在的站長紫隱 上時間是"秘密" 避免誤會是久未上站05/24 01:55
: 如果他文章真有備份,敢不敢貼出他自已有說站長部份 檢舉CP時所檢附的五篇文章皆有備份,若法務人員認為有必要,自會從信箱轉錄。 不過我備份是在分身信箱就是了。 其他文章,很抱歉無備份。 : 至於本人為何要在貴板提出檢舉文 : 因該Ptt Law法院版現任版主(意即法務部部門部長brainfighter) : 似已久未上線處理站務事情,且上線時間一直不在站上 : 並有設隱藏刻意不欲人知 2012/10/21 定期更新 1. [查詢] 查詢紫隱使用者最後上站時間會顯示「秘密」以避免誤解 以離站畫面為準,會顯示秘密的使用者共有 帳號部disFabulous、Makotoyen 法務部brainfighter 另外總監wens因為我Q他的時候他都在主選單,無法確認。 : 寫信跟密他均聯繫不上該法院版版主,並從PttLaw板最後處理的紀碌 : 可知至2012年11月23日之後,該版版主即不再處理板內事務及申訴站務 : 文章代碼(AID): #1Ghg-sXf : http://www.ptt.cc/bbs/PttLaw/M.1353625526.A.869.html : 事實上應有2年之久均未處理板內事務,可推知已經超過站規90天 應為一年又六個月又四天。 : 板主應免職的規定非法務部長職位,故本文說1年是客氣的了 : 因該版pttlaw法院版久未運作,嚴重影響了申訴者站友的權益 : 諸多站友不服判決來此申訴者無一案件是有結果審理的,這樣等同虛設了。 : 申訴人是因到了5月才發現的,依一般全站站友皆知遇此情形,板主逾有90天未上者應會 : 到貴板反映,且又因為他是板主兼職位最高法務站長身份,在站規內沒有明文。 : 站友不知該找誰處理,故到此試著反映。 節錄部分水球紀錄(如有需要將提出完整紀錄) To Laucky: 你問看看okcool站長要怎麼處理吧 [05/22/2014 23:52:53] To Laucky: 這兩位是站務總監 是除了創始人以外最大的 [05/23/2014 00:05:22] : 若貴版因碰到有人檢舉上司卻處分,如貴板認為不妥大可說 : 本案不受理僅可,不應處分他人的反映為c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59.17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ard-Police/M.1401142943.A.565.html 順帶說明,閣下對我、法務站長不實指控部份,我將保留檢舉權。 ※ 編輯: ra065311 (218.173.59.174), 05/27/2014 11: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