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Ep5Np3 判決中水桶兩週,對於判決與板主
有認知上的差異,故於組務板上訴。上訴結果為組務請台中板主群對於該
項條文需詳細解釋,但對#1CEp5Np3 板友水桶兩週並無表示不妥,但板主
群討論後深覺的確容易造成板友解讀上的誤差,應將kid5201412板友兩週
水桶解除。
而該項板規更改如下:
舊板:檢舉有效期限:置底推文檢舉為20天內有效。
信件檢舉為3天內有效。
新板:檢舉有效期限:置底推文檢舉為20天內有效,以發文日期始算。
信件檢舉為寄信後3天內有效,以寄件日期始算。
倘若文章已因系統自動清除,則皆無法檢舉。
但kid5201412板友於水桶上訴期間使用分身推噓文\
,違反本板板規:
Ⅳ、特殊文章規範
1.判決適用於判決對象之分身,水桶後,若再出現分身推文、發文、回文,
經查證者,分身一律永久水桶,本尊加重處置。
故kid5201412水桶3個月,分身vul3xu407判永久水桶。
以下檢附證據:
【 查詢網友 】
《ID暱稱》kid5201412 (老王)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496 次 《有效文章》216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7/13/2010 18:33:29 Tue 《上次故鄉》111.252.68.150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查詢網友 】
《ID暱稱》vul3xu407 (大頭) 《經濟狀況》家徒四壁
《登入次數》162 次 《有效文章》0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7/14/2010 20:25:02 Wed 《上次故鄉》111.252.68.150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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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3236494cg (茄子)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公告] kid5201412 申訴 helloh 案 裁判書
時間 Sun Jul 18 12:47:3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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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文:
申訴駁回
說明:
1. 依據 #1BlRXSXU (About_Life) [公告] 帳號分身處理問題:" 除了可客觀確認使用
者以同IP進行違規行為 得判定為同一使用者違規之外 ",本案申訴人 kid5201412
與本案相關人 vul3xu407 就IP部分完全相同,可客觀判定屬同一使用者違規,組務
裁定台中板板主 helloh 判定無任何瑕疵,處份有效不予更改。
2. 申訴人所言至友人住處討論上站等,均非規避帳號分身違規理由。
3. 綜上所述,應予駁回,申訴人如有不服,請逕自至About_Life申訴,本案在此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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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14.85
申訴人ID:kid5201412
作出判決者:TaichungBun 版主 helloh
申訴之判決︰kid5201412水桶3個月,分身vul3xu407判永久水桶
不服理由︰板主未經過確實查證改判我在水桶時間使用分身推噓文
附上IP位置協助查詢
140.120.160.64 為本人 kid5201412 上班公司IP 中興大學育成中心
114.41.118.215 為本人 kid5201412 住家HINET IP
111.252.68.150 為友人 vul3xu407 住家IP
申訴理由
板主未經過確實查證改判我在水桶時間使用分身推噓文
7/12 公告kid5201412水桶兩週
當天馬上向板組群上訴
得到不改判之結果
如需上訴 請至板務組申訴
7/13 早上在公司140.120.160.64向L_TaiwanPlaz申訴
小組長下午請sctty板主回應
我下午四點下班後回家 114.41.118.215 在L_TaiwanPlaz回應sctty板主
晚上跟幾位板友出去吃飯,吃完飯回到板友家 111.252.68.150 討論到板規瑕疵之處
在板友家 111.252.68.150 使用電腦在L_TaiwanPlaz多發表了兩篇申訴附加文
7/14 L_TaiwanPlaz判決結果
全案退回TaichungBun板主群另行審議
晚上TaichungBun板主helloh公告改判
認定板規確實有解讀上的誤差
將我kid5201412板友兩週水桶解除。
"但kid5201412板友於水桶上訴期間使用分身推噓文,違反本板板規"
"故kid5201412水桶3個月,分身vul3xu407判永久水桶。"
7/15 本人前往About_Life申訴,有人反映改判為不同申訴案件
所以我回到板組群重新上訴
7/16 早上08:57寄出上訴信給板主helloh與其他三位板主群
7/18 上訴已經過了48小時,卻得不到板組群的任何回覆
只好往上到L_TaiwanPlaz繼續申訴
L_TaiwanPlaz申訴結果 申訴駁回
繼續往上About_Life申訴
8/15 申訴至今About_Life無人代理受理
往上至PttLaws申訴
8/28 申訴至今PttLaws無人受理
得知公告文前往BoardCourt申訴
本人kid5201412與板友vul3xu407對於helloh板主處理板務與改判感到非常不滿
而且無故永久水桶到別的板友vul3xu407
只要稍做查詢可以判定當天是我在板友vul3xu407家電腦登入ptt的唯一一次
這種審判稱為客觀認定?
板友vul3xu407的帳號使用權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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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附上申訴過程公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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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3236494cg (茄子)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公告] kid5201412 申訴 sctty 案 裁判書
時間 Wed Jul 14 02:42:5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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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文:
全案退回TaichungBun板主群另行審議
說明:
1. 申訴人主訴在於對於TaichungBun板規釋義,僅就TaichungBun板規:" 檢舉有效期限:
置底推文檢舉為20天內有效。信件檢舉為3天內有效。" 判定,客觀解釋為信件檢
舉應於違規行為三天內行使權利,置底推文檢舉應於違規行為二十天內行使權利,超
逾時效該檢舉無效。而非板主所言 " 版主的處理進度為三天內,而檢舉的文章是無限
期的。"
2. 組務函請TaichungBun板主群對此條板規用詞再行審議,該部分已超逾板主群合理解釋
權。
3. 本案裁判要點在於該檢舉若以信件檢舉超逾三天則檢舉無效,若以推文檢舉超逾二十
天則檢舉無效。而非針對申訴人違規與否作此判決,若板主群認定申訴人違規行為確
定,自行舉發予以相同懲戒,組務亦予以尊重。
4. 綜上所述,應予駁回。如申訴人對判決不服,請逕自至About_Life上訴,本案在此宣
告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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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chungBun 改判結果
作者 helloh (宅神爺) 站內 TaichungBun
標題 [公告] kid5201412 水桶3個月
時間 Wed Jul 14 23:41:2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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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5201412板友於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