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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kid5201412 作出判決者:TaichungBun 版主 helloh 申訴之判決︰kid5201412水桶3個月,分身vul3xu407判永久水桶 不服理由︰板主未經過確實查證改判我在水桶時間使用分身推噓文 附上IP位置協助查詢 140.120.160.64 為本人 kid5201412 上班公司IP 中興大學育成中心 114.41.118.215 為本人 kid5201412 住家HINET IP 111.252.68.150 為友人 vul3xu407 住家IP 申訴理由 板主未經過確實查證改判我在水桶時間使用分身推噓文 7/12 公告kid5201412水桶兩週 當天馬上向板組群上訴 得到不改判之結果 如需上訴 請至板務組申訴 7/13 早上在公司140.120.160.64向L_TaiwanPlaz申訴 小組長下午請sctty板主回應 我下午四點下班後回家 114.41.118.215 在L_TaiwanPlaz回應sctty板主 晚上跟幾位板友出去吃飯,吃完飯回到板友家 111.252.68.150 討論到板規瑕疵之處 在板友家 111.252.68.150 使用電腦在L_TaiwanPlaz多發表了兩篇申訴附加文 7/14 L_TaiwanPlaz判決結果 全案退回TaichungBun板主群另行審議 晚上TaichungBun板主helloh公告改判 認定板規確實有解讀上的誤差 將我kid5201412板友兩週水桶解除。 "但kid5201412板友於水桶上訴期間使用分身推噓文,違反本板板規" "故kid5201412水桶3個月,分身vul3xu407判永久水桶。" 7/15 本人前往About_Life申訴,有人反映改判為不同申訴案件 所以我回到板組群重新上訴 7/16 早上08:57寄出上訴信給板主helloh與其他三位板主群 7/18 上訴已經過了48小時,卻得不到板組群的任何回覆 只好往上到L_TaiwanPlaz繼續申訴 L_TaiwanPlaz申訴結果 申訴駁回 繼續往上About_Life申訴 8/15 申訴至今About_Life無人代理受理 往上至PttLaws申訴 8/28 申訴至今PttLaws無人受理 得知公告文前往BoardCourt申訴 本人kid5201412與板友vul3xu407對於helloh板主處理板務與改判感到非常不滿 而且無故永久水桶到別的板友vul3xu407 只要稍做查詢可以判定當天是我在板友vul3xu407家電腦登入ptt的唯一一次 這種審判稱為客觀認定? 板友vul3xu407的帳號使用權力呢? ============================================================================== 以下附上申訴過程公告文 ============================================================================== 作者 j3236494cg (茄子)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公告] kid5201412 申訴 sctty 案 裁判書 時間 Wed Jul 14 02:42:51 2010 ─────────────────────────────────────── 主文: 全案退回TaichungBun板主群另行審議 說明: 1. 申訴人主訴在於對於TaichungBun板規釋義,僅就TaichungBun板規:" 檢舉有效期限: 置底推文檢舉為20天內有效。信件檢舉為3天內有效。" 判定,客觀解釋為信件檢   舉應於違規行為三天內行使權利,置底推文檢舉應於違規行為二十天內行使權利,超   逾時效該檢舉無效。而非板主所言 " 版主的處理進度為三天內,而檢舉的文章是無限 期的。" 2. 組務函請TaichungBun板主群對此條板規用詞再行審議,該部分已超逾板主群合理解釋   權。 3. 本案裁判要點在於該檢舉若以信件檢舉超逾三天則檢舉無效,若以推文檢舉超逾二十 天則檢舉無效。而非針對申訴人違規與否作此判決,若板主群認定申訴人違規行為確   定,自行舉發予以相同懲戒,組務亦予以尊重。 4. 綜上所述,應予駁回。如申訴人對判決不服,請逕自至About_Life上訴,本案在此宣 告結案。 ============================================================================== TaichungBun 改判結果 作者 helloh (宅神爺) 站內 TaichungBun 標題 [公告] kid5201412 水桶3個月 時間 Wed Jul 14 23:41:21 2010 ───────────────────────────────────────   kid5201412板友於日前#1CEp5Np3 判決中水桶兩週,對於判決與板主 有認知上的差異,故於組務板上訴。上訴結果為組務請台中板主群對於該 項條文需詳細解釋,但對#1CEp5Np3 板友水桶兩週並無表示不妥,但板主 群討論後深覺的確容易造成板友解讀上的誤差,應將kid5201412板友兩週 水桶解除。   而該項板規更改如下:   舊板:檢舉有效期限:置底推文檢舉為20天內有效。           信件檢舉為3天內有效。   新板:檢舉有效期限:置底推文檢舉為20天內有效,以發文日期始算。        信件檢舉為寄信後3天內有效,以寄件日期始算。 倘若文章已因系統自動清除,則皆無法檢舉。      但kid5201412板友於水桶上訴期間使用分身推噓文\ ,違反本板板規: Ⅳ、特殊文章規範 1.判決適用於判決對象之分身,水桶後,若再出現分身推文、發文、回文, 經查證者,分身一律永久水桶,本尊加重處置。   故kid5201412水桶3個月,分身vul3xu407判永久水桶。 以下檢附證據: 【 查詢網友 】 《ID暱稱》kid5201412 (老王)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496 次 《有效文章》216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7/13/2010 18:33:29 Tue 《上次故鄉》111.252.68.150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查詢網友 】 《ID暱稱》vul3xu407 (大頭) 《經濟狀況》家徒四壁 《登入次數》162 次 《有效文章》0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7/14/2010 20:25:02 Wed 《上次故鄉》111.252.68.150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以上。 ============================================================================== 作者 j3236494cg (茄子)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公告] kid5201412 申訴 helloh 案 裁判書 時間 Sun Jul 18 12:47:36 2010 ─────────────────────────────────────── 主文: 申訴駁回 說明: 1. 依據 #1BlRXSXU (About_Life) [公告] 帳號分身處理問題:" 除了可客觀確認使用 者以同IP進行違規行為 得判定為同一使用者違規之外 ",本案申訴人 kid5201412 與本案相關人 vul3xu407 就IP部分完全相同,可客觀判定屬同一使用者違規,組務   裁定台中板板主 helloh 判定無任何瑕疵,處份有效不予更改。 2. 申訴人所言至友人住處討論上站等,均非規避帳號分身違規理由。 3. 綜上所述,應予駁回,申訴人如有不服,請逕自至About_Life申訴,本案在此結案。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