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選擇不受理
5. 看板與小組監控權
1.申訴人ID:yuenda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lostname
(b)文章編號:#1CZ9nh63
3.被申訴之判決︰
1. 申訴人提出申訴時僅表示去信與板主連絡無回應,
所以認為申訴人已提出溝通,且板主未回覆。
因此要求申訴人補足與板主的溝通信才予以受理,
8/29收到申訴人轉寄之與板主的連絡信,(其實是8/23寄出)
一直到9/4板主皆無回應,
因此直接於9/6通知板主於組務板回覆。
2. 申訴部份,
看板使用者於看板發文前有義務先了解各看板板規,
該板條例為先警告,後水桶。
警告為看板警告,不分類別,
除非期間有板規變更,才需要重新以初犯警告方式提醒,
但申訴人被水桶時,版規並未修訂,因此申訴人在被警告後,
仍蓄意觸犯版規,因此加重執行,維持原判水桶30天。
4.不服理由︰
本人對於戰略高手群組事務板之群組長lostname之判決不服,
相關申訴文章可參考ComGame-Plan之#1CSbvJi-及#1CYFLTBK。
理由為kartrider板主xboxandone對本人作出水桶之處分嚴重不合理,
根據kartrider板規(#1B0Kx0i6),既然對於不同違規有不同的罰則,
則不應該任意將不同罰則的警告累加,
請參看kartrider板之相關文章#1CRf5Zox和#1CRgb-DI,
本人即便違反板規1-2和2-6,但前者累犯是水桶15天+劣文退回,
後者則是第二次水桶30天+劣文退回,但該版主卻以後者作為「累犯」處罰標準,
實在不合理,若按照其邏輯,先違反2-6再違反1-2的話,罰則是否變為水桶15天?
本人對於lostname無法做出合理的判決感到相當遺憾,請板務站長作出合理之判決,
謝謝。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kartrider板板規
一、板胞注意事項
2. 本板非板胞禁止發文徵求"跑跑遊戲內"的代跑、代考駕照等要求。
(不含軟體、硬體相關提問等遊戲以外的跑跑相關問題)
違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15天+劣文退回。
二、基本文章板規
6. 本板禁止任何戰文、吵架、人身攻擊。
由板主判斷,板友可以申訴 ex:拐著彎罵人
違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30天+劣文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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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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