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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討厭)》之銘言: : ※ 引述《lostname (Attitude)》之銘言: : : 既然仍在審理階段,且能夠回應本申訴 : : 還請群組長代小組長於一週內完成該階段審理。 : 今天已經10/22日 因為不負責任的群組長代小組長辭職不審理了 : 可以由站方認定而不是無限期拖延或是什麼因為沒有小組長所以無法審理 : 畢竟我申訴的時候就是有小組長的 : 既然都修改PTT申訴機制了 結果...還是跟以前一樣 缺位中 無法上訴 爛透了 : 請問到底版主使用分身ID上站看板算不算是版主上站 站規好像沒有針對這個去定義 如果組規在這部份有爭議的話 請組長依據組內狀況去定義最適合該組的組規吧 並發一篇文章在組務板讓各板主了解 此篇文章同時轉給群組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0.1.18
hateOnas:你的意思是...版主主ID可以110天不上站而用分身ID上站 10/22 18:33
hateOnas:即可? 10/22 18:34
ganbaday:依照站長的意思,應該是群組長說了算 10/22 18:52
ganbaday:(「板主」是認「ID」還是認「人」,這個定義這樣) 10/22 18:52
ganbaday:我是覺得根據是否有管理板面這個「事實面」探討較有意意 10/22 18:53
ganbaday:若他分身每天上站看板,110天來沒人違規需要開本尊上來 10/22 18:54
ganbaday:刪文,事實面上版面一直有維護在有秩序的狀態下也沒錯@@ 10/22 18:54
hateOnas:她先試看看110沒上站會怎樣吧 XDDDD 10/22 19:31
serialhon:一星期沒上站就違反站規了 還分什麼事實面的? 10/23 09:01
hateOnas:站規? 請問在哪 我想參詳一下 10/25 01:55
serialhon:那你第一篇告 WinDaNcE 是哪來的? 10/29 10:25
hateOnas:那是組規 不是站規...害我以為我不專業 11/02 18:31
ganbaday:檢舉王的尊嚴備受挑戰XDDD 11/04 05:40
serialhon:達人 11/05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