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申訴] GeminiMan 超過六個月不處理本人申訴案
時間Sat Jul 7 12:17:28 2012
經詳閱本檢舉文所提及之所有文章、
本檢舉串所附所有證據文章,
以及About_Life板與L_Traveling板中,
作者為「musoutensei」或標題為「多重ID」之大部分文章,
裁定如下:
一、GeminiMan群組長應以公告文,
正式或非正式警告或提醒小組長以中文姓氏稱呼使用者之不當行為,
以維本站名譽。
二/三/四、GeminiMan群組長應責成小組長依照站規申訴條文,
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向上申訴機會,
其至少一次向上申訴機會,
應以受理為原則,不受理應為少見之例外。
惟若有確實無法受理的狀況,
GeminiMan群組長應責成小組長以具體理由說明之,
其理由不追求文長,首重具體即可。
※ 引述《musoutensei (無想轉生)》之銘言:
: 請選擇申訴類別:
: 5. 看板與小組監控權
: 群組長有權對違法之看板與小組進行警告與處理權。
: 申訴人:musoutensei
: 申訴之群組長:GeminiMan
: 申訴事由:前JLPT板主nemesis0與L_Traveling小組長Grosjean
: 以當時不存在的板規誣陷本人劣文與其他不當言行而被我申訴
: About_Life群組長GeminiMan卻遲不做出處分
: 有蓄意包庇之嫌
: 請站長督促GeminiMan群組長善盡職責
: 或逕自撤銷本人莫須有之劣文
: 一、Grosjean公然在組務板以姓氏直呼板友,到底該不該受警懲?
: 證1:#1EtancDr (About_Life)
: 證2:#1FCgCfI2 (About_Life)
GeminiMan群組長應於群組組務板,
以公告文方式,
正式或非正式警告或提醒該小組長,
不應再有直呼網友中文姓名(無論真偽)之執勤方式。
雖然小組長認為該板友有「多重ID」之可能性,但本站並未禁止多重ID,
加上其人行為是否到達「多重ID鬧板」的程度尚有爭議,
本來就不應在帳號部確認前直接將之推定為使用多重ID者。
更何況,即使帳號部確認了這個人的多重ID身份,
板務、組務人員在執勤時,
都應避免以中文姓或名稱之,不論真偽。
尤其,帳號部查詢多重ID時是不會將他的姓名告知小組長、板主的,
不論小組長與板主如何從其他管道得知其姓名、該資訊是否本為公開網路資源,
這樣做,都容易讓使用者質疑本站是否洩漏個資,
影響本站對使用者個資保護的公信力。
組長們與板主們獲本站授與公權力,
行使時請務必謹慎,
共維本站名譽。
請群組長於公告後,將公告文轉貼回本板。
: 二、Grosjean私訂「受提報分身查詢者若不回應則剝奪申訴權」
: 之違反帳號部相關公告之濫權行徑,到底該不該受警懲?
: 證3:#1Etbv1Tf (About_Life)
: 證4:#1FCgNYYp (About_Life)
為避免多重ID不斷申訴造成組務人員困擾,
的確有許多群組有類似條款。
就
#1EtYKRLA (L_Traveling)而言,
Grosjean小組長希望先釐清是否為多重ID、再進行處理,
是在ID_Multi板尚未有結果前,延滯案件處理,
並非在毫無證據下完全拒絕受理,
因此該公告應無違反站規之處。
然而,
#1EwPCNiy (ID_Multi)既已於2011/12/15認定,
#1EjwR6JE (ID_Multi)由NIHONGO板主FECer提出的
luminosa gaudete musoutensei SorrowFollow avemaria等五個ID,
無法積極證明為同一人之分身,
並且前述ID已涵蓋JLPT板板主nemesis0於2011/12/05於
#1EtB3U3z (L_Traveling)
提出的musoutensei avemaria等兩個ID之查詢,
基於本站使用者權益之基本保障,
#1EtYKRLA (L_Traveling)之公告即不適用。
亦即,小組長不應再以類似理由延滯受理此人申訴。
同時,本站之申訴規則
#1CLXxDNX (SYSOP)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向上申訴機會,
因此小組長對使用者至少一次的向上申訴,
應以受理為原則、不受理則應為少見之例外。
但,
若小組長裁量認為確應不受理時,
得以具體理由說明其不受理之裁量後,
裁定不受理。
其理由,不追求文長,受重具體。
本案為向板務站長申訴GeminiMan群組長不受理其申訴之案,
因此裁定,請GeminiMan群組長責成小組長依上開說明辦理。
: 三、Grosjean枉顧帳號部已做出無法認定分身之裁定,
: 仍拒不處理申訴案之瀆職行徑,到底該不該受警懲?
: 證5:#1Eu96X4o (About_Life)
: 證6:#1EwUWXOe (L_Traveling)
同上說明。
: 四、Grosjean和nemesis0惡意誣陷本人劣文,到底該不該受警懲?
: 證7:#1EpI9SKv (About_Life)
: 證8:#1EuGvhpL (About_Life)
: 更詳盡的事件始末請於L_Traveling與About_Life直接搜尋本人帳號之所有文章。
同上說明,若小組長受理後將予以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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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6.166
→ mousepad:本文同時轉寄GeminiMan群組長。 07/07 12:26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220.136.186.166 (07/07 12:30)
→ VOT1077:我有充分之理由 認定上述ID應視為同一人分身 07/08 17:08
→ VOT1077:若可以的話 相關資料 請站長部分是不是能參閱之 07/08 17:09
→ mousepad:謝謝,但既有多重帳號查詢的機制,則當然必須以帳號部的 07/09 17:05
→ mousepad:認定為依據。 07/09 17:05
推 musoutensei:請VOT1077公開資料以接受公評 而不是只有你的片面之詞 07/10 19:56
推 VOT1077:不客氣 07/10 22:43
→ victoryss:這是什麼板? 07/11 00:05
推 HelloLadies:我可以請問一下,如果日後經過法院訴訟,證明以上無法 07/11 00:55
→ HelloLadies:證明的使用者的身分之後,站方是否要對這些帳號被法院 07/11 00:56
→ HelloLadies:認證為同一人的結果進行處置,目前上列帳號據我所知以 07/11 00:56
→ HelloLadies:經有四個進入司法程序了,到時候如果法院傳喚出來的使 07/11 00:57
→ HelloLadies:用者都是同一個人,請問站方要如何處置和對這些小組長 07/11 00:57
→ HelloLadies:道歉? 07/11 00:57
推 HelloLadies:最後問一下 要用法院認證多重ID同一使用者,站方需 07/11 01:30
→ HelloLadies:要到甚麼藥的證明才會承認多重使用者呢,例如一審判決 07/11 01:31
→ HelloLadies:還是開庭通知經過警方調閱的起訴書就可以? 07/11 01:32
推 ganbaday:樓上,依據PTT的權責區分,你的問題要問帳號部,板務站長 07/11 17:55
→ ganbaday:不能踩到帳號部的權限...認定分身請交給帳號部 07/11 17:56
→ ganbaday:這並不是小芬的勝利什麼的,而是規定就寫在那邊,站長也 07/11 17:56
→ ganbaday:是要照規定來... 07/11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