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ardCour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裁定: 1. 本案已受至少一次向上申訴原則保障, 且審視該板管理,平常對類似用字確實均採取嚴格管制, 因此原案內容沒有再行審理必要。 2. 群組長日後處理類似申訴應注意處: 群組長處理過程中列舉「幹」字兩種解釋, 但若檢視前後文, 則原句「我想測一個字 幹」則必然有「只是要測『幹』這個字」的解釋空間, 意即,對使用者發言的認定應盡可能將對使用者的保障最大化為原則。 而是否符合板規所欲規範者, 則應進一步通盤考量其日常言行、或該板平常的執法尺度。 當然,如果申訴過程中,申訴者有「我申訴甘你屁事喔」語, 也可以列入其日常言行考慮, 以評估申訴者是否有以刻意踩線為樂的可能。 3. 板主若欲以高標準避免該板出現可能有不雅意涵文字, 請考量直接在板規中規定徵求測(一個)字或其他類似徵求行為時, 不得使用可能有不雅文意之文字, 以避免使用者有以刻意踩線為樂的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6.154 補充文字、刪修贅字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220.136.186.154 (07/22 10:33)
GeminiMan:轉知 Wanted 板主群。 07/23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