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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站方個問題 組規 站規兩者都是新修訂的 都是認為群組長應受理不服小組長宣判案 最新版站規 群組長2012年修訂權力義務(sysop--okcool公告) 2012年05月新修訂之群組長職責明定 (2)群組申訴審查判決權: 群組長擁有審查該群組不服小組長判決或迴避之組長案之審查判決權 我的問題如下 1.依照組規不服小組長宣判(版主劣退案) 依照組規可上訴about_life 但是到about_life 卻又用陳舊的sysop (2005年) 又說劣文只到小組長 那這樣不是很矛盾? [公告] L_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組 組規 2012年以後訂定  第十二條:[判決結果]   各項申請案件,於判決結果發表後,給予鎖文處理。兩造皆   不得再繼續針對原案件爭論不休,將給予刪除或劣退處分。   若當事人勝訴,則請板主對於當事人之水桶予以解除,劣文   則予以還原。然若板主對於小組長判決不服,可繼續上訴到   About_Life板處理。     若該板被告板主已離職,將提請其餘板主進行以上作業。   當事人無論因各種原因案件被駁回(如不符申訴基本規定、   明顯違規),皆不准對該案件繼續提出申訴,請繼續上訴到   About_Life板處理。 然後去about_life申訴 群組長又告知 然劣退案依2005年 #13eKiG_T (SYSOP) [公告] 劣文新規範,僅上訴至 小組長層級。 2.劣文上訴案(處理先例) 這規定是2005年 但組規與站規都是最新版的 其中組規規定不服小組長宣判案就往上申訴 站規規定群組長的權力義務 其中一項就是受理不服小組長宣判的上訴案 那為何還受制於2005年非常陳舊的sysop劣文新規範公告? 這樣後面新版的規定不都抵觸此規範公告? 所以劣文只有ㄧ級一審? 小組長定讞 那為何又組規規定可以上訴至about_life??? 作者 okcool (Strawberry Love)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劣文新規範 時間 Thu Dec 15 18:56:02 2005 ─────────────────────────────────────── 1.劣文開放申訴,但僅能上訴至小組長層級(若該組無小組長則由群組長代理) 3.那另外請問 如果版主跟小組長沒有依照平等原則(審判程序正義) 相同事務作相同審判 要如何申訴?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ufo15526368 (59.104.179.30), 時間: 09/12/2013 15:45:21 ※ 編輯: ufo15526368 來自: 59.104.179.30 (09/12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