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ardCour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選擇申訴類別: 沒選擇不受理 1. 群組組規制定權 申訴人:Finalace 申訴之群組長:GeminiMan 申訴事由:小組規範應受限於群組規範內,本案本先至群組層級申訴。 但由於TalkandChat小組長與About_Life群組長皆為GeminiMan 故直接向站務層級申訴。 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組規暨組務板規中4-6 (6) 本組不受理判決超過 30 日的案件。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訂定判決超過三十日則不受理 此點不甚合理。 不合理處如下: 1.首先本規定的立意就不正當明確,究竟是為了設立條件來減少小組業務量還是? 令人無法理解。 2.申訴須附溝通信件、附上佐證。 溝通、蒐證都需要時間,難保準備申訴所需資料的時間超過三十日。 如果急著於三十日內申訴,要是資料不充足,準備不充分,因此而影響判決結果。 那對PTT使用者而言是一種損失 3.組務並未以身作則,給自己的裁決限定時間限制。 本人就有申訴案審了一年左右才有結果,為什麼小組可以延宕使用者權益這麼久。 卻還反過來規定使用者申訴需在一定時限內提出? 4.無論是一般使用者、板主、小組長、群組長或板務站長生活中都可能有其他要事須 先處理。此情況下要是因為先處理其他事務,而未於時限內申訴,那案件將不再被 受理,對使用者而言豈不是很不合理嗎? 畢竟各管理層級倘若要請假(請假就不能處理板務組務)、 甚至未請假就一段時間不處理板務組務的情況都是輕易 可見的。那為什麼使用者申訴就要時間限制?這豈不是不公平? 綜合以上理由,希望板務站長能審查不合理的小組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5.199.24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ardCourt/M.1412656587.A.832.html
osalucard : 本版有兩年未判決的...220.135.237.128 10/10 08:09
FinalAce : ... 114.43.247.227 10/10 17:12
FinalAce : 幸好本版沒有申訴期間限制 114.43.247.227 10/10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