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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omGame-Plan 看板 #1LTPDRhg ] 作者: xup6xu6 (一人一隻雞翅膀) 看板: ComGame-Plan 標題: [申訴] Gamesale版不當判決 時間: Mon Jun 8 21:06:33 2015 1. 檢舉人:xup6xu6 2. 被檢舉人/看板:TaipeiKindom / Gamesale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GameTopics 4. 檢舉事由:因GameTopics小組管理員長期不在,請群組幫我申訴不當水桶判決 5. 舉證 (如有需要): 文章代碼(AID): #1LTKtIOx (Gamesale) 作者 TaipeiKindom (台北金盾) 看板 Gamesale 標題 [公告] xup6xu6水桶 時間 Mon Jun 8 16:09:51 2015 ─────────────────────────────────────── 經檢舉xup6xu6 於#1LMPyoST (Gamesale)推文人身攻擊 水桶一週 =========================================================================== 以下是版主的判決理由: 至於xup6xu6遭受水桶處罰之原因為於#1LMPyoST人身攻擊 故水桶七天 利用相逼發誓方式 懷疑他人人格 實為人身攻擊方式一類 汙衊他人人格 因此受理為人身攻擊 如果要深究 xup6xu6 之人身攻擊行為 尚有該篇文章之原PO版友n3551072 說不定該版友果然有其他遊戲片 在「心照不宣」下被汙衊 實為人身攻擊之舉 ============================================================================= 這判決完全不合理 難道對某人的說法懷疑、不信任,所以問他"你敢不敢發誓" 這樣就是懷疑他人人格? 人身攻擊的一種? 汙衊他人人格? A: 我是好人 我不會亂來 B: 我不信 除非你發誓 難道B這樣就算對A人身攻擊啦? 能不能提告? 什麼時候人身攻擊的判定變得這麼隨便了,我替GAMESALE版版主的法學素養擔憂 另外人身攻擊為告訴乃論,另一位版友n3551072又沒有檢舉我 反倒版主主動跳出來,由「心照不宣」四字,說我汙衊n3551072... "A跟B講話,C跳出來說A你罵B,我要告你" 請問這有什麼邏輯嗎? 再者由「心照不宣」四個字是能看出什麼人身攻擊,我完全沒惡意,到底是心照不宣什麼? 明明我發言是護著n3551072的,結果版主私自臆測我汙衊就汙衊? 那同理我是不是也可以說版主汙衊我啊? 而且明明是5/18的文章,為什麼隔了20天才桶? 因為在6/8於Sub_GTopics的答辯中,我拿出假水桶的證據讓他一刀斃命 文章代碼(AID): #1LTJsiQz (Sub_GTopics) https://www.ptt.cc/bbs/Sub_GTopics/M.1433746860.A.6BD.html 在PO完證據後20分鐘內,即遭水桶,理由竟然是 懷疑他人=人身攻擊 請問這是不是惱羞成怒、挾怨報復? 對於GAMESALE版的不合理判決請組務還我公道~ 因為被水桶無法轉錄文章,只好先寄到信箱再進行轉錄 一併轉錄[證據一] :水桶公告 文章代碼(AID): #1LTKtIOx (Gamesale) [證據二] :版主的判決理由 文章代碼(AID): #1LTOY3jO (Sub_GTopics) [證據三] :被認定人身攻擊的原文 文章代碼(AID): #1LMPyoST (Gamesal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37.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mGame-Plan/M.1433768795.A.AEA.html ※ 編輯: xup6xu6 (111.184.137.95), 06/09/2015 07:46:07 ※ 編輯: xup6xu6 (36.233.172.249), 06/10/2015 21:58:1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otatofat (59.115.245.4), 06/13/2015 10: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