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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ousepad 信箱]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標題: Re: [檢舉] 使用者 gkc 影響正當組務與板務營運 時間: Mon Dec 25 20:05:59 2017 謝謝站長的理解,最後補充上一封信: 請站長看看法院判決太陽花學運無罪(公民不服從的7大理由)~!! 廖建瑜指出,本案法官認定「公民不服從」有7個要件,分別是: 1.抗議對象是與政府或公眾事務有關的重大違法或不義行為 相關版務將有證據說成沒證據,有規定說成沒規定,徇私包庇兩位版主 嚴重損害命理小組公眾利益。並作出一連串不合法判決。 2.須基於關切公共利益或公眾事務的目的 (同上) 3.抗議行為須與抗議對象間具有可得認識的關聯性 4.須為公開及非暴力行為 5.須有適當性原則,即抗議手段須有助於訴求目的的達成 (我的作法無暴力行為,也力求合法手段) 6.須有必要性原則,也就是沒有其他合法、有效的替代手段可以使用 7.要符合狹義比例原則,也就是抗議行動所造成的危害,須小於訴求目的所帶來的利益, 且侷限於最小可能的限度。 當時的確沒有其他合法或體制內手段可以阻卻相關組務違法行政 而往上申訴由於當時四月有人申訴sitos但是到十月都還沒有結果,所以我們才會 想,也許法律途徑才是唯一的路。 【法院認證】「公民不服從」不違法 理由有這7點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0331/1088388/ ============================================================================ 所以,整個情境跟太陽花完全一模一樣,但這篇站長就算不刊登在版上也沒關係。 站長可以只當參考就好。 不好意思浪費站長的眼力~!! ※ 引述《mousepad ( )》之銘言: : ※ 引述《mousepad ( )》之銘言: : : 第二個部分, : : 請gkc君具體查證你所有寄予代群組長sitos的信件, : : 最早於何時開始提及可能對他提告的法律行動? : 推 gkc : #1Q6NGYzs(BoardCourt05)只有這篇 114.36.84.172 12/23 22:05 : ※ 引述《mousepad ( )》之銘言: : : sitos代群組長指出的這封信收件/寄件的時間點是正確的嗎? : : 請告知你那邊yahoo寄件的台北時間。 : 推 gkc : 是這時間沒錯 114.44.54.196 12/24 12:27 : 我小結一下前面幾篇文章的結論。 : gkc君從2016年11~12月間就開始持續與sitos群組長有大量公務信件溝通, : gkc君自述所有這些信件中, : 「最早」開始提及「可能對sitos代群組長提告的法律行動」的, : 是#1Q6NGYzs(BoardCourt05),即後來轉貼至本板的#1QFe74Sk (BoardCourt): gkc君具體的陳述內容是「#1Q6NGYzs(BoardCourt05)只有這篇」, : 由gkc君於2017/10/13 17:58自其站外yahoo信箱寄予sitos代群組長站外gmail信箱。 : ======================================================================= : 採用站外信有什麼意涵,對板務人員提告怎麼樣的,我們都先擺著。 : 這邊有個嚴重的問題: : 如果2017/10/13 17:58才是gkc君所有給sitos代群組長信件中, : 「最早」開始提及「可能對sitos代群組長提告的法律行動」、而且「只有這篇」, : 那麼,根據#1QFaU7n1 (BoardCourt)中的文件H, : gkc君在2017/10/04寄予sitos代群組長的信中提到: : 「我也只能被迫採取其他行動...說真的我也還真想見見你本人...」 : 以及,根據#1QFaU7n1 (BoardCourt)中的文件I, : gkc君在2017/10/12寄予sitos代群組長的信中提到: : 「我自己也不喜歡過於激烈的作法... 我也只好把原本要進行的做法繼續執行 : 。雖然看過你的照片,但我認為還是我們當面談談比較好,我也只能被迫採 : 取行動了。」 : 既然這些話不在gkc君說的「只有這篇」中, : 既然這些話早於gkc君說的「只有這篇」的時間點, : 那麼它們顯然不是法律行動! : 這些在連續提示對方真實身份、個人資料、隱私與相貌均被得知的同時, : 頻頻表示需要當面見到本人的「其他行動」、「激烈的作法」, : 請gkc君回答, : 你說的是什麼樣當面的其他行動?什麼樣當面的激烈作法? : 同時也請sitos代群組長回答, : 這些文字你接受到什麼訊息。 : 請各自回文答覆,不得交互詰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65.18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ousepad (82.54.59.168), 12/27/2017 04: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