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ardCour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arsonlolita 信箱] 作者: 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 標題: Re: 不服判決 時間: Fri Apr 29 01:31:36 2022 ※ 引述 《FallRed》 之銘言: : : 條文寫得很清楚,除了有無違規也有影響後續累犯的判定, : : 跟你上次一樣的「禁止類推適用」的法律用法亂七八糟, : 上次那個就板規規定要完全一樣啊 : 後來才修板規的。你硬要從意思相同來申訴 : 當然無法改判 : 我跟你講禁止類推適用是什麼 例如: 「偽造貨幣罪」,所謂貨幣限定於國家發行、具有強制流通性的硬 幣或紙鈔。 從而,若偽 造「玩具鈔票」、「紙錢」,因刑法禁止類推適用,自不該當本罪。 禁止偽造貨幣,不能類推偽造玩具鈔票。 更多的自己去google。 意思完全不是你所謂的一定要完全一樣,無良、毫無良知,認為完全不一樣,在那邊裝傻, 亂引用專有名詞「禁止類推適用」毫無法學知識自曝其短。 請問沒有良知、無良、毫無良知,有何差別? 站規寫明對引戰謾罵行為有規範,請問你身為小組長、代理群組長,你有做到保障使用者權 益嗎?沒有ㄟ,你在裝傻縮限板規解釋,保護板主保護小組長不願意改判,從你回文可以知 道你明知兩者謾罵意思就是一樣,bignana只裝傻說看不出來在罵誰,你裝傻說要罵人文字 完全一樣,bignana還沒你有創意,真的官大學問大。 我說啦,你就不想得罪其他小組長,因為你組內投票要靠他們嘛! : : 今天如果發生交通違規,無照+酒駕+超速+沒戴安全帽, : 你這邏輯很奇怪欸。你這個舉例是四個行為 : 跟發一篇文是單一行為明顯不同吧 一篇文章不同段落違反不同板規;騎一台車違反不同交通規則,有什麼這麼難懂?你邏輯才 真的奇怪很死腦筋,到底是什麼問題會讓你這麼難理解? 假設發一篇文章同時違反謾罵+字數不足+超貼, 你只處理其中的字數不足, 其他違規裝傻不處理,之後又謾罵累犯要怎麼算?不受理代表沒有違規紀錄嗎? 你這樣就叫做吃案,光明正大的吃案, 還在那邊鬼扯一事不二罰, 站規有寫不受理的條件,沒有一條講一篇文只能罰一次,根本你自己瞎掰自創的。 你這人亂判並不是悲哀的一件事,悲哀的是你不是個小板主,而是代理群組長這個身分。 你要不要去bm問一下,一事不二罰到底是什麼意思,一篇文章同時違反數個板規要怎麼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44.166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rsonlolita (1.160.58.10 臺灣), 05/10/2022 14: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