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abinson:總之 你前男友 和她其中有一個說假話 或者兩個都說假話11/24 00:32
→ rabinson:看你要相信誰了11/24 00:32
→ choyin:我其實不在乎他們有沒有在一起耶,我只是討厭人家這麼假11/24 00:37
推 Ryougi:Don't give a shit, 不要加 信件也不回 當作沒事就好11/24 00:50
推 rabinson:所以你完全不認為這女的沒說謊@@11/24 00:57
我覺得,也不是沒說謊,而是那可能真的是部份原因…
但是,說得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我真的覺得有點討厭,
而且,她的確那陣子,或是在信件之前,是跟我前男友住在一起啊…
→ jbchen797:一樓言之有理....11/24 01:00
※ 編輯: choyin 來自: 59.113.157.199 (11/24 01:03)
推 mieya:不是交往關係就是砲友關係11/24 01:05
→ mieya:女的喜歡意味完全展露出來,加妳是嫉妒心引起而想監控妳與前11/24 01:06
→ mieya:任的關係是否目前還有問題。11/24 01:06
→ mieya:妳寄對話...?要幹嘛,如果不打算再續前緣,就放那兩人去鬧11/24 01:07
→ mieya:就好了,妳自己言行上沒有問題就少跟她和前任男友扯在一起。11/24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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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判決結果:
依上述裁定
原PO水桶9個月
文章刪除加劣退 也請版友多注意勿公布他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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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ards,
大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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