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其實zsh雖然用字賤了一點 但並不是那麼沒道理 我們可以試著從原PO文章中加害者的角度來觀看這一事件: 對一個男生而言 在告白之後女生不但沒有跟自己保持距離 反而升級成為好友 根本就已經是莫大的鼓勵了 自作多情一點的甚至可能以為這女生對我也有好感 只不過是卡著個男友不能說出來 然後某天晚上趕件約她單獨來自己的住處 而她答應了!!!! 怎麼看都會覺得自己已經追女成功 自然迫不及待 更別提後來還跟她維持了半年左右的性關係 我想用到活該 或 XD 是有點太過分了沒錯 畢竟原PO或許真的是受害者 但不應該因此就有失公正的看這篇文章 今天如果把劇情更動一下 把被強暴的劇情刪除 變成以下: 有個男生跟我告白失敗 後來我們成為好朋友(我有男友) 然後某天半夜這男生邀我單獨去他家吃宵夜 於是我就去了 (請注意是孤男寡女共處一室 而且不算普通關係) 老實講 就算只是這樣 對於一個角色是別人女友的人來說 也是非常不對的 何況提出邀請的還是一個對女方有意思的男生..... 如果把事件分成三個時間點 強暴前 強暴時 強暴後 原PO在強暴前(夜晚單獨進男生房間)跟強暴後(半年)做的事 真的都是非常糟糕 強暴後的行為用病症來解釋 還有一點點的可信度 但事情發生前所做的事呢? 因為出現了強暴這個詞 就是要完全相信 付出完全的同情嗎? 這樣也不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9.129
purpleboy01:我對去異性房間不覺是個大問題就是了 當然接受度不同 03/30 20:35
assd044:你這說法我是完全可接受的 我就覺得他用字太過分罷了orz 03/30 20:36
purpleboy01:他就是用字賤 跟媒體一樣只是抓到人嗜血的心理 03/30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