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ess:因為對他們那種人來說的道理是這樣 06/15 12:58
→ diess:dswen:有句話教言論自由啊 就像今天這樣嘴泡犯什饃罪? 06/15 12:58
→ diess: dswen:我個人都覺得那些要除罪(誹謗 侮辱) 用刑法太扯 06/15 12:58
→ diess:因為有言論自由,本大爺愛講什麼就講什麼,根本不用負任何責 06/15 12:59
→ diess:連所謂的自由真意是不妨礙他人自由前提下才叫自由 06/15 13:00
→ diess:根本不敢對自己言行負責,只想逃避責任的傢伙 06/15 13:00
→ dswen:我又沒說不用負責 只是不需要用刑法而已 06/15 13:01
→ dswen:妳這樣段章取義才是頗呵吧 06/15 13:01
※ 編輯: microcarpa 來自: 36.237.42.216 (06/15 13:04)
→ diess:刑法不就是責任之一,不需要用到刑法不就自認根本用不著 06/15 13:08
→ diess:背負那麼重的責任,不就是跟本想逃避已經被制定出來的責任 06/15 13:09
→ dswen:Diess大 我真的不想跟你戰,反正不管我說什麼你都覺得是歪理 06/15 13:26
→ dswen:刑法真的不是萬能的 名譽犯罪、通姦除罪化學界已經吵很久了 06/15 13:27
→ diess:我有哪句說是歪理?不就跟你說的我又沒說不用負責一樣 06/15 13:27
→ dswen:有空在這邊嘴炮不如去翻翻書 看看文章吧(你我都是啦) 06/15 13:28
→ dswen:我沒有說不用負責= = 06/15 13:28
→ diess:我也沒說是歪理啊 06/15 13:29
→ diess:我也沒說是萬能,只是事實之一不是嗎? 06/15 13:29
→ dswen:唉 老話一句 你爽就好 口舌之爭沒什麼意義 06/15 13:29
→ diess:你可以去當高官修改法律將事實改變啊 06/15 13:30
→ diess:我沒說的事情你卻認為有說,那你沒說的事情呢? 06/15 13:30
推 harpe:推文好難讀(崩潰) 06/15 13:51
推 sixkinsey:推文是法律系的同學在網聊嗎(崩潰) 06/15 13:54
推 tp6m4xup6:都d開頭好難讀(崩潰 06/15 14:02
推 gincy:推這篇 06/15 15:13
→ gincy:拿"男生這樣很正常"當擋箭牌 根本ㄏㄏ 06/15 15:14
推 BrownPAN:推! 跟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一樣 嘖嘖 06/15 15:43
推 vs011823:我還以為前面在自言自語... 06/15 15:46
推 hikari22:基本上來ptt問根本就是浪費時間. 06/15 15:57
推 aramilcat:我寧願當聖人,不願當賤人XD 06/15 17:17
→ aramilcat: 也 06/15 17:18
推 fucoid:推這篇 06/15 17:41
推 Jakub:因為有人拿自己交友圈情況延伸到全男人都會這樣 別人出來反 06/15 17:48
→ Jakub:駁 就說不下流嘴砲的人根本沒見過世面跟假清高裝聖人 偉哉 06/15 17:50
推 tina800920:推 06/15 17:57
推 summeruse:認同 06/15 18:07
推 vouge:1推 06/15 20:09
推 overhead:推 06/15 20:23
推 req2hqtg:我也不覺得這樣正常,推! 06/15 20:28
推 Nadialove:大推你 06/15 20:57
推 wumacomsum:推! 06/15 21:08
推 rainyparis:本來就不正常! 但在BG版 我也只能左轉... 06/15 21:16
推 neverfriend:他們覺得正常就正常吧 總之原原PO是不喜歡的,希望她 06/15 21:35
→ neverfriend:好好想 06/15 21:35
推 IVicole:覺得不正常+1 意淫偶像跟認識的人 還是好友的女友 差很多 06/15 22:20
推 aidaP:本來就不正常!嘴泡有沒有分寸跟腦袋有關,這麼誇張就是腦袋 06/15 22:35
→ aidaP:裝屎了阿 06/15 22:35
→ aidaP:還有不要推全男人下水,多的是會管好自己嘴巴跟腦袋的 06/15 22:36
推 nomurasai:推這篇 這討論串看下來 有些人根本腦弱到不行 06/15 22:58
推 huuban:推 06/16 02:03
推 tsming:可惡想揉只能在西斯推文吧,還真有人敢講啊XDDDD 06/16 06:28
推 MOKANI:不正常加1 嘴砲也有一個限度吧 06/16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