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rutru:可是你看起來就很理性啊,另外我已經給他當頭棒喝 08/01 22:09
→ trutru:還要多打幾次嗎?! 08/01 22:10
→ trutru:對了,您說的三聯單,應該就是備案吧(抱歉我沒經驗) 08/01 22:11
應該是吧? 我寫過一次傳給對方,就沒聯絡了。
你有讓對方知道你的地址嗎? 如果沒有,其實還好,怕是怕對方會去肉搜你。
※ 編輯: Bifrons 來自: 36.238.180.228 (08/01 22:12)
→ trutru:抱歉,我現在發現我用的是我的分身>< 08/01 22:11
→ Bifrons:要我刪除推文嗎? 08/01 22:13
推 trutru:對方不知道我的地址,頂多寫存證用公司的地址就好 08/01 22:13
→ trutru:推文刪不刪無所謂啦,感謝:) 08/01 22:14
推 alexalexder:三聯單@@,只有報案才有三聯單喔,只是,這個到底觸 08/01 22:20
→ alexalexder:犯什麼罪@@?強制罪嗎?好奇^^? 08/01 22:21
→ Bifrons:當然是要等對方傳些恐嚇言語才動手.. 08/01 22:33
→ Bifrons:不過我也只是做作樣子 不是很想再花時間告她 08/01 22:33
→ diess:那個傢伙還真像此文講的狗,一直盯著還真以為他說贏了 08/01 22:50
→ diess:只是顯示沒有知識的愚蠢而已 08/01 22:50
→ diess:原原po,當頭棒喝對普通正常人才有效,若對方是異常者 08/01 22:54
→ diess:就像新聞的在日本發生,台灣留學生殺死女留學生和室友 08/01 22:55
→ diess:忘了是新聞系還是傳播系的校花被同棟樓剛搬家的男學生 08/01 22:55
→ diess:追求被拒絕而殺掉,還有網路求愛被拒絕,用人肉搜尋女高中生 08/01 22:56
→ diess:追到女生家埋伏用刀刺殺二十一刀 08/01 22:56
→ diess:當你發現對方言行有所異常時,就不要再把對方當成普通正常人 08/01 22:57
→ diess:對待,那只會害死自己 08/01 22:57
推 trutru:天啊,退也不是進也不對>< 08/01 23:03
= = 沒那麼誇張
你就先寫單繼照片+電話聲明,記住不要面對面談判
如果真的不行,就換手機門號
又找上來,你就告吧
→ diess:並不是退也不是進也不是喔 08/01 23:05
→ diess:而是面對異常的人就不要用正常人的方式應對 08/01 23:05
→ diess:有些人犯的錯誤就是,發現對方異常了,居然還想以 08/01 23:06
→ diess:「喚起良心」「讓對方認知社會規則」這種方式讓對方放棄 08/01 23:06
→ diess:既然發現對方異常,就要把自己當成處於可能會被殺的狀況下 08/01 23:07
→ diess:去思考要如何保護自己又不過分刺激對方 08/01 23:08
→ diess:雖然新聞有找朋友一起,結果連朋友一起被綁架差點一起被強暴 08/01 23:08
→ diess:或是兇手連同室友一起殺掉這種事情 08/01 23:09
→ diess:就因此怕牽連到朋友就不敢找人幫忙,其實還是要找人幫忙 08/01 23:09
→ diess:只是不要抱著「找到伴就可以安心」這種心態 08/01 23:10
→ diess:相反的,要一起更加小心以防萬一,預想各種狀況做防備 08/01 23:10
→ diess:畢竟多一個人,就能讓對方想執行的事情失敗率增加 08/01 23:11
→ diess:真正會出問題的原因就是在「大意」「還未解除危機就安心」 08/01 23:11
→ diess:所以不用管對方未來如何,就以保護自己,保護身邊愛你的人 08/01 23:12
→ diess:想辦法把這種異常的人踢出自己的生活圈以外 08/01 23:12
※ 編輯: Bifrons 來自: 36.238.180.228 (08/01 23:46)
→ rottenrotter:有三聯單就是有報案,與備案完全不同.不知道原po是用 08/02 16:06
→ rottenrotter:何理由報案?檢察官有傳雙方嗎?當然目標是三聯單就不 08/02 16:07
→ rottenrotter:用管成不成案能不能勝訴了... 08/02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