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uis1021 (koo理人 陳祖培 住台)》之銘言:
: 我的疑問是如果當初分手是因為第三者 不講是因為不願意背負
: 劈腿的罵名 既然都選擇跟別人在一起了 那理論上應該是很愛對方
: 日後發現自己的決定是錯的 又或者被對方甩了 又或者發現這個人不適合時
: 只要不要跟前任撕破臉都有回頭的機會 所以提分手的人總是不能說出真正的原因
: 這是小弟現在的疑問 希望大家可以分享一下想法 謝謝!!!
如果她跟你分手的理由是你太胖,她哪天真的因為你假設的情境回頭了,
她又改口說還是發現胖胖的比較有安全感,你會做何反應?
我猜啦,大部分的人還是,如果放不下,還是會買她的帳吧
對方只要裝做什麼事情都沒發生的樣子就可以了,你忍心苛責忍心對質嗎~(誤)
她既然比較喜歡另一個人,她自然可以找出一千一百個理由說你比她好。
你若執意要得到理由,你也可以問她那個男人到底哪裡比你好,逐條記下
哪天她真的回頭找你,你就一條一條詰問她就好啦
只不過,萬一,她真的跟那個男過的很幸福或即便分手也沒回頭找你
嗯嗯嗯嗯嗯嗯..你就照單全收吧~
我只能說,愛情本來就是自私的,就算你預設她是為了自己後路不講太難聽,
那也要你到時還買她的單才行得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