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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uis1021 (koo理人 陳祖培  住台)》之銘言: : 我的疑問是如果當初分手是因為第三者 不講是因為不願意背負 : 劈腿的罵名 既然都選擇跟別人在一起了 那理論上應該是很愛對方 : 日後發現自己的決定是錯的 又或者被對方甩了 又或者發現這個人不適合時 : 只要不要跟前任撕破臉都有回頭的機會 所以提分手的人總是不能說出真正的原因 : 這是小弟現在的疑問 希望大家可以分享一下想法 謝謝!!! 如果她跟你分手的理由是你太胖,她哪天真的因為你假設的情境回頭了, 她又改口說還是發現胖胖的比較有安全感,你會做何反應? 我猜啦,大部分的人還是,如果放不下,還是會買她的帳吧 對方只要裝做什麼事情都沒發生的樣子就可以了,你忍心苛責忍心對質嗎~(誤) 她既然比較喜歡另一個人,她自然可以找出一千一百個理由說你比她好。 你若執意要得到理由,你也可以問她那個男人到底哪裡比你好,逐條記下 哪天她真的回頭找你,你就一條一條詰問她就好啦 只不過,萬一,她真的跟那個男過的很幸福或即便分手也沒回頭找你 嗯嗯嗯嗯嗯嗯..你就照單全收吧~ 我只能說,愛情本來就是自私的,就算你預設她是為了自己後路不講太難聽, 那也要你到時還買她的單才行得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