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想原po的意思是 互相宣告成為男/女朋友後 就會附加而來一大堆的義務&責任 如果是想要這堆義務和責任的話,那就直接跑去結婚豈不更名正言順 為什麼要搞一個法律上沒關係,但是雙方像結婚一樣互相要求義務&責任的方式 如果是以結婚為前提還可以說是試婚 但有人在這方式中沒打算要結婚,這種人是怎麼想的 給你回答: 因為結婚不只是扯上對方的責任&義務,還會扯上對方一家 有人不想扯上對方一家,但台灣目前沒相關法律,多元成家草案才剛送立法院 而且萬一不合了,離婚很麻煩,分手簡單得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87.223
mimiiy:這一串是哲學討亂來的嗎 @_@...越看越暈 09/24 16:49
mimiiy:       討論* 09/24 16:50
diess:沒辦法,有人把只想交配的對象當交往來問,然後怪別人看不懂 09/24 17:05
diess:漢字 09/24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