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mbadboy:前兩年的生活費我自己會負責啦 因為我也要念書 但申請會10/03 11:59
→ iambadboy:晚他一年 他是要我明年就跟他一起去10/03 12:00
如果你有意也申請學校留學 更不需要急著結
留學博士班先結婚 主要方便妻子去生美國籍小孩 有些醫療保險之類的東西
你沒有急著生小孩 不拿家眷簽證 拿普通遊學的簽證就夠
重點來了 假設後來順利登記結婚 前兩年生活費千萬不要全部都用你的存款
最好一人一半或你出7 他出3
因為結婚後的第一年正是已婚者自覺的關鍵時期
如果配偶婚後 沒有立刻擔負起部份的責任
過了關鍵期
配偶沒有負責家用的習慣 沒有已婚者的自覺
兩年後假設要生小孩或 要求配偶出一半的家用
會出現無法適應的反彈和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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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33.114
→ gdar:如果有Fellowship/RA/TA.省點花,夫妻都在唸書養個家庭是夠. 10/04 01:34
→ gdar:有的學校,配偶可以交in-state學費,如果剛去找不到助學金,可以 10/04 01:37
→ gdar:減輕點負擔. 10/04 01:37
→ gdar:美國缺理工科的專業人員,唸理工類,比較有機會找到工作,唸商業 10/04 01:47
→ gdar:類的畢業後大部分都得打包回亞洲. 10/04 01:48
→ gdar:台灣教職就當作備案,在美國待的下去都不用擔心,不過辛苦就是X 10/04 01:53
→ gdar:目很多老中,或老一輩的台灣留學生都是攜家帶眷去,也活了過來. 10/04 02:03
→ gdar:沒理由過去行,現在不行,左岸行,右岸不行. 10/04 02:04
→ gdar:讀起來還沒申請到是吧,俗諺說"娶某前、生子後、運氣會比較好" 10/04 03:45
→ gdar:寄出申請前結婚,生小孩後口試,會比較強運(...來亂的) 10/04 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