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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badboy (I am Bad Boy)》之銘言: : 標題: [求助] 有人敢直接跟男友父母談結婚嗎 : 時間: Thu Oct 3 05:43:19 2013 : 男:碩士畢業準備申請國外博班中 女:碩士畢業已工作兩年多 兩人同年 : 和男友交往已邁入第七年 雙方父母也都很看好我們 : 也預計未來會一起出國攻讀博士學位 : 男友今年8月底碩士畢業後,向我提出今年年底申請時,先去登記結婚 : → iambadboy:他媽媽不反對我們結婚 是反對太早 我是覺得OK呀 10/03 06:38 : → iambadboy:本來我男朋友提的時候我也很緊張 想說這麼趕 10/03 06:39 : → iambadboy:但他既然提了 我那時候就配合去跟我爸媽說 10/03 06:40 : → iambadboy:但不知道為什麼現在搞得他媽媽和我都很不愉快 10/03 06:40 : 她嗎嗎是不反對 就一直唸 很擔心她兒子被人瞧不起 : 推 overhead:對了 是只有男友念博班 你拿家眷簽證一起過去的嗎? 10/03 07:42 : 第一年是如此沒錯 : 標題讓大家好像有點誤會了 雖然推文有提到 我再說明一下好了 我沒有堅持要趕快結婚 : 甚至也覺得很趕 : 是因為1.男友提了(我當時以為男方也在催) 2.說服爸媽好了 : 才發現他們家沒溝通好 : (這是我的疏失 只有聽他講沒有再確認) : 但因為這之中傳話被誤會 我想說要怎麼解開他媽媽對我的誤會 : 並跟我父母重新溝通 又不會讓男友在我父母面前黑掉呢
iambadboy:前兩年的生活費我自己會負責啦 因為我也要念書 但申請會10/03 11:59
iambadboy:晚他一年 他是要我明年就跟他一起去10/03 12:00
如果你有意也申請學校留學 更不需要急著結 留學博士班先結婚 主要方便妻子去生美國籍小孩 有些醫療保險之類的東西 你沒有急著生小孩 不拿家眷簽證 拿普通遊學的簽證就夠 重點來了 假設後來順利登記結婚 前兩年生活費千萬不要全部都用你的存款 最好一人一半或你出7 他出3 因為結婚後的第一年正是已婚者自覺的關鍵時期 如果配偶婚後 沒有立刻擔負起部份的責任 過了關鍵期 配偶沒有負責家用的習慣 沒有已婚者的自覺 兩年後假設要生小孩或 要求配偶出一半的家用 會出現無法適應的反彈和衝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33.114
gdar:如果有Fellowship/RA/TA.省點花,夫妻都在唸書養個家庭是夠. 10/04 01:34
gdar:有的學校,配偶可以交in-state學費,如果剛去找不到助學金,可以 10/04 01:37
gdar:減輕點負擔. 10/04 01:37
gdar:美國缺理工科的專業人員,唸理工類,比較有機會找到工作,唸商業 10/04 01:47
gdar:類的畢業後大部分都得打包回亞洲. 10/04 01:48
gdar:台灣教職就當作備案,在美國待的下去都不用擔心,不過辛苦就是X 10/04 01:53
gdar:目很多老中,或老一輩的台灣留學生都是攜家帶眷去,也活了過來. 10/04 02:03
gdar:沒理由過去行,現在不行,左岸行,右岸不行. 10/04 02:04
gdar:讀起來還沒申請到是吧,俗諺說"娶某前、生子後、運氣會比較好" 10/04 03:45
gdar:寄出申請前結婚,生小孩後口試,會比較強運(...來亂的) 10/04 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