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輕微違規:水桶五天論處,文章刪除(推文不刪)。
5.經板主公告暫停/停止回覆或已標記"!"、"S"之系列文,仍回文者。
違規判定自公告文發出後半小時開始計算(換標題但內容大幅相近者亦同)。
(發/回)
C.重度違規:水桶三個月,文章刪除+劣退(無法劣文者加水桶一個月)。
灌水定義:滿足A-1、A-2、B-7任一項,或無實質意義、建設性之文章三篇以上。
水桶95天,文章劣退。
私人恩怨請站內信自行解決。
這邊不是個版,謝謝。
若是再換另外一個id來,就用c-4 d-1 伺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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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妳的心被寂寞佔據,其他人就很難走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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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87.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