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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蘇美大[保護自己別逞強]一文 竟然引起一連串筆戰 讓人感到有點不可思議 這好好的勸世文引來這麽多的嘴泡 不禁讓人唏噓台灣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當上述文章題到強暴迷思時提到: 「性侵七八成都是熟人所為,根本跟打扮甚麼沒關,作者早已被一般"責備受害者的心態 "洗腦,認為性侵是受害者可以自己防範的,誰叫妳不穿多一點不早回家一點?」 「文中有提到有回報的強暴事件裡,超過50%的比例是發生於家中。 在這裡一時之間我沒有辦法拿出在地化的數據佐證」 說實在以"數據""比例"這類學者說法來討論性侵事件 對我們普羅大眾一點幫助都沒有 感覺是缺乏人生經驗的小鬼思路 說說我們真正面對的是什麼? 請問是那百分之五十在家中的強暴事件 ,還是另外那百分之五十? 抱歉 都不是 我們永遠都不希望他發生 即便是百分之零點零零零一都不可讓它發生 每個女孩的人生 都是無限的珍貴歷程所堆疊的回憶 請問你們能接受 在無數不眠不休的夜晚 辛苦拉拔長大的女兒小公主 大學四年千方百計 費盡心思追求到手的她 初出社會奮力逆境上游小資女的她 最後遇上不幸,一切歸零 換來受害者與家人的一輩子的痛苦 今天蘇美大提出「女生最常發生的三大危險因子」引出某些人認為這是防犯性侵以偏概全的說法 那我也想反問: 請問完美防犯性侵的方法在哪裡? 能對抗人類深不見底的惡意嗎? 有錢的要命,拳頭比臉大的蝙蝠俠 也不能同時救哈維丹特與心愛的女人 而對於無所畏懼,爛命一條的性侵加害人又怎麼能作到以牙還牙,加倍奉還呢? 今天蘇美大提出防止悲劇發生的人生經驗被無限上綱的質疑欠缺完整 請問小鬼們你們的正義有幫助到這個社會嗎?你會讓自己的家人女友深夜在外穿著暴露,都不會感到一絲絲憂心? 有空回嘴泡文,還不如把屁股離開電腦坐位陪心中那個"她"從捷運站走回家比較實在。。 ※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 ※ 引述《DavidVillaS (David Villa Sanchez)》之銘言: : 為什麼要一堆人跳出來提醒大家教育失敗的事實.... : : 這篇文章有舉出許多例子,提出那些觀點並反駁。 : : 諸如強暴事件總是發生於家門外頭或是夜晚嗎?而實際上並不。 : : 或是強暴事件只會發生於在年輕又有吸引力的女性身上嗎?實際上也並不。 : : 文中有提到有回報的強暴事件裡,超過50%的比例是發生於家中。 : 50%比例發生在家中,So what....? : 現在的問題是 : 經常穿著暴露上夜店喝個爛醉夜歸 vs 盡量避免的人 : 哪一個遭遇到性侵害的可能性較高? : 當你媽媽口提命面告訴你盡量不要狂吃油炸的避免心血管疾病喔? : 你卻回他台灣最大死亡病因是癌症啦? : 是啦最大比例的強暴案都是家中或是熟人所為 : 這居然可以被你拿來當做不用防範被陌生人或外面被強暴的藉口? wtf.... : : 原原po認為蘇美的文章中隱含了強暴迷思中的概念, : : 這三個"危險因子"實際上也是社會上某些以偏概全的言論而已。 : 你敢捏著你的LP發誓,晚歸穿著暴露上夜店不會增加0.000000001%被強暴的可能性嗎? : 那想必你的女友改天穿個超暴露比基尼跟你說 : 「Yo man~我今晚半夜要一個人去夜店喝爛醉喔,早上才回來掰掰~」 : 你會微笑的跟她說慢走不送玩的開心喔 : 你以為為什麼一般常說女生夜歸危險最好有人陪伴? : 按你的邏輯,下次女朋友夜歸只要跟她說一句 : 「放心,強暴案最多發生在家裡跟熟人,所以我不送妳比較安全喔揪瞇~」 : : 但蘇美似乎是忘了自己原文到底寫了什麼。 : : 我呼籲針對文章及作者的行文概念來討論, : : 不需要做到像是人身攻擊般地侮辱。 : 我呼籲先把邏輯搞懂來 : : 這裡也完全彰顯了蘇美的確有上述提到的強暴迷思的概念。 : : 這裡我要反問蘇美, : : 你能保證台灣一千多萬的男性每個人都對穿得緊緊的女生完全不會發生加害的動作嗎? : : 你敢保證的話,我馬上在前十大熱門版發文向你道歉。 : 你不用反問蘇美了,我直接反問你 : 你覺得台灣一千多萬的男人面對穿著暴露的女生跟穿著緊緊的女生 : 哪一個會去加害的比例比較高 : : 即使有裝鐵窗鐵門,我家還是被偷過啊。〈還被偷過兩次〉 : : 要減少小偷的發生,鐵窗鐵門只是治標不治本吧。 : So what? 所以你就因此不裝嗎? : : 讓小偷消失並不是一個人兩個人能夠做到的事。〈可能在社區中可以〉 : So what? 所以你不先從保護自己開始嗎? : : 巨觀一點到整個社會上,諸如倘若這個社會對於失業者的補助增加, : : 或是以教育呼籲、或是整體的經濟層面有所改善, : : 我想都更能對此有所幫助。 : So what? 所以你會因此不裝鐵窗鐵門不鎖門嗎? : 所以說你這邏輯基本有問題啊 : 你要檢討大環境,檢討為什麼會有加害者,該怎麼減少加害者時 : 跟你保護自己減少被侵害機率是完全兩回事啊? : 說穿了你的邏輯跟前面被電爆的是一模一樣 : : 這邊有華府的slutwalk的新聞連結。 : : 新聞有段內文如下: : : 「透過這幾次蕩婦遊行,女人想要告訴男人,我們無法藉由這種或那種穿衣風格預防性侵 : : ;只有性侵者才有能力預防。」 : : 我想這是一個很好的思考出發點。 : : 謝謝大家 : : 不客氣。: ) : 下次你女朋友說想一個人夜出晨歸只穿小可愛跟齊bi短裙跟你說要去夜店瘋一晚的時候 : 希望你也能這麼豁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9.140.146
defent:同意,保護自己不等於指責被害者,是保護自己不是淺在受害 10/17 11:23
defent:但是很多人都以為蘇美在指責,他並沒有否認穿衣自由 10/17 11:24
shamanlin:我覺得有些人完全沒體認到這並不是個大同世界或烏托邦 10/17 11:25
defent:君子不立於圍牆之下我想是最好註解,但是我想有更多人會說 10/17 11:25
defent:要站在哪邊是我的自由(暈) 10/17 11:25
gloam:看他們以後放不放心半夜讓女兒自己走路回家…… 10/17 11:26
defent:"危"牆 10/17 11:27
mimi4806225:有什麼好戰的,就保護自己跟防範他人阿= = 10/17 11:29
popgsct:對啊 理論講講跟實際怎麼做本來就很難搭在一起 10/17 11:30
popgsct:所以我都禁止女友去夜店 跟朋友喝酒晚歸就會去接她 10/17 11:31
Sioli:所以以後男生都要送女生回家比較好 GJ~~ 10/17 11:32
Sioli:XD 話說我媽有跟我說過 妳自己走回來,我想睡覺~~~ 10/17 11:33
lazyme:所以去夜店的女生被強暴,版上的反應就是活該 10/17 11:34
shamanlin:其實按照他的論點,因為大部分強暴案都是熟人...... 10/17 11:35
sayoQoo:就像洪仲丘得罪人 被弄死也不少人說他活該一樣嗎? 10/17 11:35
shamanlin:你去陪心中的"她"從捷運站走回家可能還更危險XD 10/17 11:35
sayoQoo:真的要說男女朋友間強暴的機率更大是真的 10/17 11:36
sayoQoo:只要違反意願就是強暴了 大部分情侶都遇過吧 10/17 11:37
popgsct:被另一半強暴 安九表示: 10/17 11:40
shamanlin:男女朋友強暴機率比較大是真的啊,所以這些人要出來宣導 10/17 11:43
shamanlin:千萬不要讓男朋友陪妳回家嗎XD 10/17 11:43
sayoQoo:顯然大部分狀況問題就出在男性嘛 男生控制不好自己才會需 10/17 11:46
sayoQoo:要女生多穿點保護自己 10/17 11:47
sayoQoo:不管怎樣付出代價的都是女生啊 10/17 11:48
shamanlin:So what? 所以你決定痛罵男性然後不保護自己嗎? 10/17 11:53
Sioli:所以我決定痛罵女生要懂得保護自己 10/17 11:57
meidoku:保護自己有很多方法,不去夜店是因噎廢食,被誤解是剛好 10/17 11:57
popgsct:事前說要保護自己是告誡 事後說要保護自己變成譴責 頗呵 10/17 11:59
popgsct:因噎廢食? 去夜店是有跟吃飯一樣重要逆? 10/17 12:01
Sioli:事後說會變風涼話吧.... 10/17 12:11
sayoQoo:我只是覺得男生造業還要女生來擔而已 10/17 12:11
shamanlin:現在已經變成連事前說都是譴責了 10/17 12:17
yuenblack:其實……男生也是會被強暴的……沒有甚麼付出代價的都是 10/17 12:48
yuenblack:女生這回事,要付出代價的是受害人。 10/17 12:48
yuenblack:如果你沒受害,那就保護好自己;如果你不幸有類似遭遇, 10/17 12:48
Dukan:因噎廢食 都出來了 ... 10/17 12:49
yuenblack:記住這一切都不是你的錯。面對不同的人可以有兩套不同的 10/17 12:49
yuenblack:說詞,倡導保護自己不等於就是在責備已經受害的人。保護 10/17 12:49
yuenblack:自己也有很多種方法,不要因為對方是熟人就失去警覺心等 10/17 12:50
yuenblack:等,不需要認為「保護自己」這一派的觀點都只在提倡不要 10/17 12:50
yuenblack:夜歸、穿著暴露等等然後用性侵多為熟人所為反駁,這沒有 10/17 12:51
yuenblack:意義啊= = 10/17 12:51
FinalAce:不去夜店=因噎廢食?原來上夜店是生活必須? 10/17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