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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gakotaro (Kotaro)》之銘言: : 本魯蛇和一位女性友人聊天 : 對方雖然有男朋友,但她認為「遇到更適合自己的男生,是可以放棄現在的男友,去追求 : 那位更適合自己的男人」 : 這句話讓我想了很久,但終究不瞭解究竟有沒有對錯,因為現在社會新聞上也常看到,明 : 明有了老婆,還會去找小三、小王等,也是屢見不鮮了,似乎這句話好像沒有錯 : 但本魯蛇認為這樣難道要一直換男/女朋友,直到發現最適合的人出現才能停止嗎?世界 : 上有六十幾億人口,要換到哪一年啊?況且這樣等於把對方對她的付出完全忽略了呢 : 各位對這句話有什麼看法?究竟是對是錯呢?還是沒有答案? 很簡單的論證法, 她男友如果不反對,那就是她們兩個協議好的事。 人家兩個人要交往,簽訂個契約, 你情我願的,關你什麼事?? 但現在問題是,她男友知道她的想法是這樣嗎? 如果她這樣想卻沒讓她男友知道,就是有所保留,資訊不對等, 意圖使人誤會她會忠誠(有風險卻不提根本就是詐欺了), 這種契約法律上是有責任的, 她男友就會傻傻的準備結婚,結果很可能被吳鳳。 我會覺得侵害到她男友的權益。 但台灣男女朋友是沒有什麼權益可言的。 不懂一堆人為啥不結婚, 還自認為這樣想很多拖很久很負責任, 個人完全不以為然。 這樣倒楣的一方更難求償。 不結婚只是既得利益者的藉口罷了 好啦,回到你的問題, 你說她這樣可不可以? 可以啊,但是記得要讓她男友知道, 讓男友也做好心理準備,有更好的女生就換,保證馬上就換她不爽了。 卑鄙得不是有更好的就換這件事, 而是心裡這樣想卻不讓另一半知道, 也就是所謂的不公平契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7.35.75 ※ 編輯: osmanthusjo 來自: 36.237.35.75 (12/13 00:01)
ccnoire:看一下原文 女生是說『放棄』後『追求』 哪來綠帽? 12/13 00:01
那就是遲早吳鳳啊!! 重點是這種處處保留的不公平契約,損害到她男友的權益, ※ 編輯: osmanthusjo 來自: 36.237.34.193 (12/13 01:04)
cyh33:有先要"遇到更好的人"才放棄喔 並不是因為先覺得與現任不合 12/13 12:38
cyh33:才放棄 而是因為有新的對象出現了 才要放棄現任(原文這意思 12/13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