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abc (Je t'aime)
看板Boy-Girl
標題Re: [求助] 人間蒸發的前男友.忽然出現
時間Mon Jan 20 13:44:47 2014
※ 引述《ALYNN925 (散場的擁抱)》之銘言:
: 原po拍拍,前文恕刪
原文長,恕刪
先給你個拍拍 一個人獨自面對這些苦難的確很不好受
不過,我覺得你只是將這些苦痛全部加注在他的身上,難以看出他是做了什麼多
重大可惡的事情。
從你的描述來看,只是因為他載你不小心出了車禍(還不知道誰是誰非 怎麼發生的)
然後應該要載你去看醫生卻落跑,把你一個人丟在路邊,然後銷聲匿跡不聞不問
對感情很不負責任這樣。
但是折磨你腳傷十幾年的禍首,因該是那場車禍以及後面國術館的不當治療所造成的
除非他是造成你受傷的直接元兇,不然我覺得你將這些年的所有負面情感全部發洩在
他身上是不妥的。
雖然我理解這些苦痛一般人很難以承受,也會將責任歸咎在當時事件的直接或間接當事人
身上,但是即使他事後消失,人間蒸發,也不能代表你的難過他就一定要過得不幸福
,就一定要受到報應,即使這種復仇心態是人性的表現之一。
如果真要追究責任,我覺得他只是因為把你遺棄在車禍現場,沒即時送你去治療
要為這部份負責而已。
但並不能強加所有責任在他身上,充其量這只是情緒的宣洩表現罷了,並不一定代表
他一定要為你的痛苦付全部責任。
不過從推文的留言來看,似乎還不少人沒發現這樣奇怪的地方,不過想想這裡是BG版
就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7.254.93
推 Sechslee:推 01/20 14:53
推 NSyaoRan:仔細想想 還真的是 又沒讓她墮胎 01/20 15:05
推 sisoco:原文是24844~ 01/20 15:08
推 lovetoo:不管車禍誰是誰非,目前法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傷而逃 01/20 15:33
→ lovetoo:逸都屬"肇事逃逸罪" 01/20 15:33
→ ShiningRuby:"應"該 "應"音同"英" 01/20 17:44
推 Reddin:逃逸不聞不問很不負責,或許當初18歲而已吧 01/21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