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ess:感覺上有人就是覺得家裡有問題的對象都該去死一死不能結婚 02/07 23:38
→ diess:似的,否則那些家裡沒問題的人好可憐 02/07 23:39
我覺得是個人選擇耶 有的人不在意 有的人在意
能不能接受而已 無所謂好壞 更沒有統一做法跟標準
只是違背自己個性做選擇 很難長久維持 所以不建議
推 gr1031:推 我也覺得就是個人選擇而已 年齡 收入 家境 各種條件都有 02/07 23:48
→ gr1031:人挑 只是今天這位是著眼在對方家庭成員的前科而已 02/07 23:48
→ diess:是自己的選擇啊,但用自己的選擇去批評別人怪罪別人就很差勁 02/07 23:51
→ diess:就像自己可以選擇不想接近同性戀,但有人選擇了還怪罪 02/07 23:52
→ diess:同性戀就是有病就是有罪大肆地迫害 02/07 23:52
推 gr1031:那應該不是原PO吧? 02/07 23:53
→ diess:原po有點這種傾向,只是他想推家人做擋箭牌 02/07 23:54
推 ez111111:任何人都沒辦法自己挑父母,還放手咧,會這樣說,貌似你 02/07 23:54
→ ez111111:也沒多好。 02/07 23:54
當然沒有人可以挑父母 我今天也不覺得這是女生的錯
不過人跟人之間 本來就不是靠對錯來做選擇 如果是 也不會如此複雜了
只是 若我是樓主 而女方父親仍維持入獄前的人際關係
我知道 我寧願分手 也不想承擔那樣的人際關係可能帶來的風險
想要的生活方式不同 僅此而已
→ diess:否則這種事情想一想也知道不是女友自身的問題 02/07 23:54
→ diess:他真正該做的不是把家人推出來,而是仔細觀察女友和其家人 02/07 23:55
→ diess:然後好好做選擇,而不是把家人推出來就沒事了 02/07 23:55
推 gr1031:他沒怪罪女友本人吧 如果是要走向婚姻 他會將對方家庭情況 02/08 00:00
→ gr1031:列入考量也蠻正常的 02/08 00:00
→ gr1031:確實 人是無法挑自己的父母 但對方仍然有選擇權啊 02/08 00:02
→ diess:沒有直接怪罪而已,只是沒有好好去看就下判斷而已 02/08 00:03
→ gr1031:那也是他個人做決定的方式 是好是壞他自己承擔 02/08 00:04
→ diess:就像某些笑話,將來你不好好讀書就會跟掃地工/黑手一樣喔 02/08 00:04
→ diess:沒有怪罪,只是一種下意識歧視,絲毫不用腦袋思考判斷就結案 02/08 00:05
推 gr1031:喔 是不是歧視是另一回事 我僅是覺得 他有他選擇的權利 02/08 00:06
→ diess:他的選擇才懶得管,但這種沒好好思考就直接貼標籤就很不爽 02/08 00:06
→ diess:大家主要批評的就是這種貼標籤,而非怪他的選擇, 02/08 00:07
→ diess:請不要一直把選擇和貼標籤兩種不同問題混在一起談 02/08 00:07
※ 編輯: ccnoire 來自: 180.177.173.173 (02/08 00:16)
→ xyzz7788:沒什麼好貼標籤的 從頭到尾你就這種發言方式 02/08 01:16
→ xyzz7788:這本來就是抒發情緒的平台 不懂你一昧的批評什麼 02/08 01:18
推 BigCat:「本來就是抒發情緒的平台」←其實這句話更適用黑特板… 02/08 01:27
→ sorrowheaven:發文卻不能接受批評~嘖嘖。 02/08 01:28
推 hhenry666:到底是在標籤什麼 如果要結婚 本來就是兩家的事 02/08 01:31
推 xyzz7788:我沒不接受批評的 請看ㄧ下之前的發文 謝謝 02/08 01:45
→ etys:依原原po推文給人感覺本來就像是在貼標籤... 02/08 01:46
→ etys:說自己是善良老百姓 不能接受這類的 (??? 02/08 01:47
推 timlin0147:可以就接受,不能就分手。找對象要求和自家條件差不多 02/08 04:41
→ timlin0147:不過分阿。就如前面推文說僅是個人選擇罷了。 02/08 04:42
→ diess:所以才說他的選擇根本懶得管,要接受與否自己決定 02/08 11:20
→ diess:但自己卻不敢決定推給家人,還要看家人怎麼決定 02/08 11:20
→ diess:怎麼交往的時候不是三拜父母請示是否要交往? 02/08 11:21
→ diess:想分手卻要請示父母是否要分手? 02/08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