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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推文、回文中, 很多人都提到採取法律途徑, 提告妨害家庭會成立、可以要一大筆賠償金等, 其實,沒那麼容易。 請原PO先想清楚,到底還要不要這個婚姻 遇到配偶出軌的事, (1)不離婚的,有可能是因為很愛很愛對方 即使對方出軌劈腿偷吃, 只要名義上雙方還是配偶, 這些人就可以很欣慰, 期待有一天對方會回頭。 (2)有些不離婚的,是不甘心讓第三者扶正。 (3)決定離婚的, 有些是一時氣憤之下答應後來懊悔不已, 有些是心死。 不離婚的話,真的不建議提告(對自己的配偶、小三、小王都是) 對簿公堂的情況,未來如何相處? (這絕對不是一段回想起來兩個人可以莞爾一笑的回憶) 對小三、小王不提告的考量點, 無非是因為將來易科罰金或損害賠償的錢, 極有可能是自己的配偶基於虧欠偷偷幫對方出的 (也就是右手出左手進) 要離婚的話,如果真的想出一口氣, 想提告就去提吧, 以妨害家庭(也就是通姦)來說, 司法實務上標準寬嚴不一, 有遇過配偶與小王同居,還是以「同居不等於性行為」為由而無罪 (這應該是最嚴格的) 如果出軌的一方和小三、小王愛得死去活來, 一起開庭、一起離開, 對遭到背叛的一方有多難堪 (我看過,都不知道該怎麼安慰那位先生了@@) 忘了說,通姦一般而論大多可以易科罰金(罰的錢是給國家,不是給告訴人) 因此,提告真的就只是一口氣而已 如果被告不起訴或無罪,告訴人心裡會更悶= = 民事賠償方面, 就我的了解,如果判賠50萬應該就算是高額, 如果要拿到什麼百萬的, 離婚時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或許還有可能 (不過以現在很多人都是22K、買不起房地的情況下,難度很高XD) 可是開庭期間一遍又一遍的去揭開自己的傷口, 值得嗎? 以上是採取法律途徑的利弊得失, 供參考~ -- 我是貼心的匿名帳號Boygirl2,有需要就寄信給我吧! 來信記得附上發文類型標題,以便小板主代發匿名文作業唷! 1.分享 2.心情 3.求助 4.討論 5.問卷 6.公告 若想要刪除匿名文章時也可以來信給小板主 但小板主無法幫忙刪掉不屬於您的文章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87.51.224
TllDA:請問要參考什麼? 說的都早就說過了 03/06 20:54
edina:樓上兇什麼啊 匿名文本來就會比較晚發出 03/06 21:15
pttnews:好文~ 03/06 21:23
diess:賠償金不只是跟丈夫要,也可以跟第三者要喔 03/06 21:45
diess:還有不一定會走到提告的路,做得好可以僅止於和解階段就解決 03/06 21:47
diess:雖然不一定會跟丈夫要,但可以聯合丈夫跟小三要 03/06 21:47
diess:不要蠢到什麼苦頭都自己吞,法律的利弊也不是僅止於此篇講的 03/06 21:48
diess:不容易又如何,忍耐下來也一樣不容易,都一樣是不容易 03/06 21:48
diess:就只是選擇而已,真正的利弊得失遠超過此篇講的東西 03/06 21:49
diess:這篇講得太淺太狹隘啊,看得出是啥都不懂的傢伙隨便說的 03/06 21:49
icefeeling:文章的重點是要原po吞下去!?吞了這個,再繼續吞小四 03/07 09:44
icefeeling:嗎?我看不到你建議原po吞下去之後,還給了什麼保障建 03/07 09:44
icefeeling:議。 03/07 09:44
betterone:這篇是提醒原原po現實世界的無奈,法律是講求證據的, 03/13 02:08
betterone:目前證據的確不足。但原原po可以選擇補強證據還自己一 03/13 02:08
betterone:個公道 或選擇吞下去 做出何種決定之後 就不要後悔 03/13 02:08
DividBud:實用推 03/13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