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SyaoRan:他跟她男友不需要有結果 最好弄到不可能有結果比較好 05/06 11:51
→ vivinanao:傷什麼身啦,講得好像她有抽佣一樣~~~ 05/06 11:57
推 niyas0222:推這篇 05/06 11:57
→ vivinanao:打個110再寄個email最多也不過30分,沒那麼急啦~~~ 05/06 12:00
你這種舉報方式不叫「報復」,頂多算「自慰」而已。
→ vivinanao:花個30分鐘自慰讓心情好點,會拖到找下段感情的進度 05/06 12:13
→ vivinanao:所以我問你很急嗎 05/06 12:14
我內文也沒叫她不要報復。
你是在生氣什麼?原PO是你好朋友嗎?
衝著我問「很急嗎?」還真令人費解啊。
→ vivinanao:因為你講得好像花的時間需要權衡輕重利弊嘛 05/06 12:25
→ vivinanao:原原po又不急,那急的是...? 05/06 12:26
我說「不要花太多時間報復」,也沒說多久是多?多久是少?
我說「讓遇到下一段感情的時間縮短」,也沒說多久是長,多久是短?
所以,你在腦補什麼?
再者,討論這些是你單純想跟我戰?還是想幫助原原PO?
推 naive10:這篇中肯 有人就是不報復不痛快... 05/06 12:35
→ Jayc: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是要我別帶著這次的負面情緒想些有的沒的 05/06 12:35
→ Jayc:不如把所有東西放下 往前看 比較有機會再遇到好的對象是吧? 05/06 12:36
「世界上不應該有任何事情,比讓自己感到快樂更重要。」
無論妳做什麼決定,請都以這句話為準則。
而我的想法是「我的時間不浪費在沒有價值的人身上」。
供妳參考。
※ 編輯: simdavid (180.177.73.150), 05/06/2014 12:53:03
推 snowsky0409:舉發跟告不一樣吧@@? (純疑問… 05/06 13:13
推 arpp5833:vi是在跳針喔 05/06 13:38
→ Jayc:謝謝你的建議。最後這兩句話很有用。 05/06 13:49
噓 archvalkyrie:殺人感到快樂的話就可以殺人? 你的話問題很大 05/06 15:32
→ NSyaoRan:如果檢舉很快樂 就要去檢舉 對的行為又快樂的話 05/06 15:48
推 GMA:推這篇~~ 05/07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