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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ne3958 (shine)》之銘言: : 我只想和原po說:我沒有甚麼激昂的情緒,只覺得很好笑+為什麼要挑在世足賽這種大家 : 都會在線上的日子發文...... 因為他想要用民眾的力量,大量罵你然後把罵你的留言轉給你增添你的壓力 不過顯然他失敗了,畢竟網路上出現過好幾次和事實不符或避重就輕的文章 陷板友們於不義,所以沒頭沒尾不講清楚,只顧打悲情牌的文章已經不會像以前一樣 獲得廣大共鳴了 : 一開始偵查方式是: : 「你提甚麼,而我予以攻破」的型態 : 這樣的方式我很辛苦,因為你亂說甚麼,我就要加以反駁,還得想盡辦法找出書面資料 : (好險對話紀錄我通通沒刪,現在才能拿出來用) : 可是開了這麼多次之後終於起訴了,也更能證明我跟你之間到底是誰頭腦不清楚, : 誰做錯事。 : 你每一次供詞對於案發時的作為都完全不一樣,事實只有一個,不會有太大出入的, : 誰在說謊可以知道 在之前我的文章下攻防戰就看得出他是這樣的人,所以我一直懷疑他真正害怕的 就是文章被你拿去利用,不過很可惜,沒有確切的證據和行為 我是不會輕易相信這種人的話,謝謝你提供了真相 : 3.關於你家庭狀況我只能說,實際狀況拿來版上講,絕對不是你講得如此可憐,有新房子 : 住怎麼會是你講得那樣呢?起訴書也載明了這是你的訴訟策略 : 交往時我跟你講過好多次,如果你真心愛你的家人,那你絕對不該讓他們傷心,更不是 : 把家人拿去當擋箭牌 其時光是能長時間上網和板友們對嗆,我就已經懷疑他家沒他講的那麼可憐了 : 5.222是真正下定決心,態度強硬斷絕聯絡後幾天發生的 : 所以案發後這一年常常在想 : 或許我哪個時間點斷絕聯絡,這個案子都會發生吧 加油,就如我的文章所講的,今天不讓他因為錯事受罰 他就有可能會以為這招有用,而讓他害到更多的人 所以,加油 : 6.你的確是一直求我原諒你,但我看太多次了,都是鱷魚的眼淚 : 一邊希望我原諒你,一邊又用分身臉書帳號說要用管道拿槍殺了我 : 我都不知道甚麼才是真心話,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走出家門就會被殺掉 : 你要堵我太容易了,從外地過來的你案前案後都還是住在我家附近不願意搬走 : 我哪知道某一天真的就這樣被你殺了呢 不知道能否拿那些恐嚇文章報警申請保護令 你可以問問律師能否做到,人身安全還是很重要的 網路警察其實很厲害,就算換了帳號用跳板,還是能有機會抓到人 所以可以報警看看,有做總比沒做好,人身安全是能盡量多做防備就盡量做 寧願有準備而一輩子用不上,也不要突然發生時卻沒任何準備而喪命 : 7.我不需要賺和解金,這又不是和解金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 我最討厭的就是用這類的話汙衊我的人格,我自己在工作幹嘛要搞這種事情, : 說這種話的人你們真的有打過官司嗎,訴訟曠日廢時浪費時間,麻煩死了 這個你別怪板友了,畢竟他說的沒頭沒尾,大家根本不知道真實情況是如何 光是大家沒輕易被他的哀兵策略欺騙而對你開罵,就已經很有理智了 現在有你的真相出來,大家顯然會一面倒支持你,所以請原諒不知情的板友們 畢竟八卦板發生過訟棍亂告人,或是一些仙人跳事件 不知道詳情的大家也只能這樣猜,站在板友的立場上就能明白 不過也真的辛苦妳了,畢竟你辛苦過來,容易對這種言語敏感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 8.我不後悔我去年報警,雖然這一年還是睡不好,每次開庭一被問交往過程就衝 : 出去吐,我更不認為因為報警了我就得到幸福快樂 : 另外我好奇的是,怎麼這麼厲害知道他還有妨害自由這條,我完全不知道發生甚麼事@@ : 打得很亂文章又很長希望大家見諒,謝謝推文回文的支持, : 最後我只想說, : 就算你常常PO臉書說你要殺了我全家,我還是不會原諒你而堅持下去的, : 做錯事就要承擔!!!!!! 是的,做錯事就要承擔 請加害者永遠不要以為自己的行為,可以不用承擔後果 有種做就有種承擔,不要後果來的時候 忙著把身邊的家人推出來當擋箭牌,這樣只會讓人看穿 加害者根本不是想保護家人,反而是利用家人來保護自己 自私的性格更加明確,不要以為大家都是笨蛋看不出來 最後,加油,支持你 如果有什麼安全上的問題,或是感情問題,歡迎上板來問 板友會熱心幫你解惑,想出解決方案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86.2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05305521.A.A52.html
KernelChen:外人就閉嘴吧 不然事主又要吐囉 07/14 10:40
devil2816:一樓是分身帳號嗎ㄏㄏ 07/14 10:44
hagousla:事主就等著去坐牢吧~ 是要吐什麼 07/14 10:45
hagousla:先擔心自己的小菊花唄,222進去的八成都會有人好好照顧的 07/14 10:45
GFDS:事主遭到報應 以後就不會有其它女孩子受這樣的罪了 07/14 10:46
Runken:記得網路警察裡有個超級高手~專長於數據分析推理~ 07/14 10:48
Runken:查分身這種小事~根本就是跟喝水一樣簡單(他是查洗錢的專家) 07/14 10:48
Runken:所以事主就快快報警吧~ 07/14 10:49
twnc1006:支持告死那爛人! 但這篇回文真的沒必要~ 07/14 10:54
Dinjang:犯罪的人應該快點被抓去關 07/14 11:00
SaChiA5566:推一個 07/14 11:03
snowcoat:那個 事主應該是說女生吧 這些事回想一次痛一次... 07/14 11:06
diess:其實告與被告都是事主,至少有兩個事主 07/14 11:07
snowcoat:我知道啊 我是說一樓想說的事主會吐應該是指女方... 07/14 11:16
yakuhime:一樓應該是指女生吧 他回文有說被問交往過程就衝出去吐 07/14 11:24
lovetoo:男的怎麼沒被聲押啊?最恨在法院遇到這種__! 07/14 11:27
williebom:呵呵 222進去的是連替代役都會幫他刷菊花的 自做自受 07/14 11:28
muchieh:替代役才不想zzz 07/14 11:30
gbcowandy:鄉民是理智的 07/14 11:39
goodlisa123:推,原po感覺危險的話請務必尋求警察協助 07/14 11:54
weitom:我比較想知道 在西斯版被水桶的內文~~  XD 07/14 12:18
vivinanao:被告才會被肛到下面嘔吐勒~超愛私怨的拉 07/14 12:28
Linpossible:那畜性輕視了網路的傳播力量 07/14 12:50
credo8:推!!!! 說得好!!!!!! 原po(shine大)加油!!! 07/14 14:05
dioxin125:一開始是怎麼猜到222..我從原文完全看不出來推文走向 07/14 14:52
Go1denDragon:我也很好奇怎麼有人猜到222,我猜是有人知道內情 07/14 14:59
Tampa:一半同情 一半覺得活該 唉唉 07/14 15:05
diess:因為有人人肉到的資訊集合起來推測吧 07/14 15:15
sheep111:有人說原原PO家境不錯欸 好想通報法扶= =+ 07/14 15:22
noiretblanc:應該要通報法扶的,有錢不會自己請律師是怎樣 07/14 15:44
AbbyLove:奇摩知識家那篇應該是他吧? 07/14 16:35
Go1denDragon:樓上你說議員的妹妹那個嗎? 07/14 16:51
maze777:說的沒錯 能上網家境會爛到哪去 再不濟 智慧手機可以用 07/14 17:37
AbbyLove:G大,就是你說的。之前有人提出但不知道是不是 07/14 18:26
wanryung:知識家關鍵事是什麼啊@@ 07/14 18:46
AbbyLove:前女友 求償100萬 這些吧 07/14 19:10
sheep111:但是必須要知道是誰才能通報,請知道的人偷偷通報吧 07/14 19:17
lucywhite:溫馨回文推! 07/14 19:49
wanchi1102:幫推,人身安全重要 07/14 20:02
chu0309:推 加油 07/14 22:06
semind:男方講話吞吞吐吐 簡直把人當白痴耍 對司法人員應該也這樣 07/15 12:21
momogi1105:知識家那篇也寫的避重就輕 07/15 15:43
weitom:GOOGLE關鍵字 妨礙性自主,求償100萬- Yahoo!奇摩知識 07/16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