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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43 跟第一任在一起8年 跟他在一起的所有照片 都是成長的紀錄 分開的時候很平和 回憶都是美好的 照片也都捨不得刪 換到第二任 還沒刪 理直氣壯的說那是我人生很重要的一部分 換到第三任 還沒刪 . . . 換到第N任 還沒刪 換到現任 趕快刪光光 不想讓他有機會看到 可是有刪不掉的 刊在雜誌上的 只能祈禱永遠不要被發現 就有沒有夠喜歡一個人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5.1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05604219.A.063.html
chipe7424:中肯呀xd 夠不夠喜歡的差別 07/17 22:42
uwmtsa:壹週刊? 07/18 00:03
Fiesta2010:原原PO也還不夠喜歡男友到勇於承認自己是有意識的銷毀 07/18 00:17
Fiesta2010:別人的照片 07/18 00:18
NSyaoRan:有沒有意識 是很重要喔 當然有意識阿 然後呢 07/18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