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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麼多人噓女方我也是傻眼 這個案例是男方要求女方搬過來同居,不要扯什麼房租一萬變四千什麼的 搞不好人家喜歡在外面租房啊(有自己的空間還是不一樣) 如果是女方自己想搬過去住只願意出水電管理費才值得討論 還有現在只是男女朋友關係,雖然原po說論及婚嫁但離真正結婚還是天差地遠 如果只是男女朋友關係,男生要求女生搬來同居還要對方付錢真的沒道理 房子是男生的,如果哪天你們大吵一架分手男生可是有權力隨時把女生趕走 ※ 引述《snakei14702 (已經gg了怎麼?:)》之銘言: : 想要請問一下 : 因為我花了兩千萬買了一間房子 : 打算未來成家用的(父母只是偶爾一年兩三次上來台北玩會借住) : 因為與女友論及婚嫁 : 想就叫她不要在外面租 : 搬進來一起住 : 因為我有房貸壓力 : 她之前在外租屋一個月都一萬多 : 所以請她付管理費和水電大概一個月平均四千 : 她跟他閨蜜聊天 : 跑來跟我說對她很不公平 : 我是想說不講我負擔的房貸 : 光是兩千萬的利息我一年就少賺二十幾萬 : 請她一年付個四五萬應該ok吧? : 但她的論點是這間房子他幫忙全付水電 : 其實就是在幫我付貸款的概念 : 所以應該要一人一半 : 我不應該要求她付另外一半 : 然後我現在買房其實我未來就變手上現金很少 : 房子是我的但是因為我沒有現金 : 未來有什麼重大花費變成是他的負擔比例比較高 : 我是不想跟她吵 : 所以後來我還是決定我付管理費這樣 : 我想問問一下如果有相同情況大家是怎麼分攤的? : 我的要求很過分嗎?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0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73213983.A.7B7.html
VoV: 1.女方沒拒絕一起住2.使用者付費,不付才沒道理11/08 19:55
fisarork: 原原po推文沒看完喔 女方已經住男方很久了後來叫她退租11/08 19:58
fisarork: 的 且他們明年中結婚喔11/08 19:58
mamajustgo: 阿弟,你真心這麼覺得嗎……11/08 20:12
sinomin: 每年結婚,啊就還沒結啊廢話…11/08 20:12
sinomin: 明年*11/08 20:12
結婚當然另當別論!如果只是男女朋友真的沒有義務幫對方分擔家計 ※ 編輯: luckysmallsu (114.136.201.22 臺灣), 11/08/2019 20:14:39
bbbing: 拿搞不好來當理由還真是有說服力 11/08 20:29
chigo520: 那還是別結婚好了呵呵 11/08 20:32
cookiesweets: 你沒看完 女方本來就住進去了 租屋處是倉庫 11/09 10:29
Diehardx: 住免錢的多久惹 11/12 12:29
jupto: 雙方認知上都當對方是老婆老公了 最少原原po有這樣的認知 11/12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