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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讀經,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一到八節實在很扎心, 與羅馬書十二章十七到二十一節對照閱讀, 覺得很受安慰。 保羅這樣說: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 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 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有時候覺得自己受了委屈, 但是神卻又我們不要為自己申冤, 把裁決權交給神。 血氣的爭競跟「申冤」,當下也許覺得很暢快, 但是是否對於神的國有益,卻是值得好好思索的。 有時候也會想把事情交由眾人「公評」, 但把事情攤開來在教會外的人面前「公審」 是否真的能得到「公義」實在是需要打上問號的, 既然如此, 為何不把它交給神去審度呢? 「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 保羅這樣問哥林多教會的信徒, 彷彿也在問一千多年後的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94.40 ※ 編輯: lesmots 來自: 123.193.94.40 (06/22 22:09)
singjheng:推~~受欺 受委屈的時候,就想想[賽52:7][彼前3:15-16] 06/22 23:33
singjheng:與大家共勉之~ 06/22 23:35
Dawsen:共勉之 06/23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