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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as (小寰)》之銘言: : 這主題確實有點尷尬,但我的重點著實不在割禮這件事情;而是在於如果 : 新舊約都是 100% 正確,那到底我該 : A: 依照舊約 利未記 12章8節 "第8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 B: 依照新約 使徒行傳 15章8節 "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做了見證, : 賜聖靈給他們,…" 據此,保羅強力主張 "不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 : 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我們的信,我們得救乃是藉著主耶穌的恩" : 或許大家會告訴我,現在都什麼時代了,是新約時代了,就應該照著 B : 來做。但我認為邏輯不是這樣的,神的話如果可以依照時代區隔和改變, : 那舊約確實是可以不太去看它; 為何你沒有列舉哥林多前書7:18-19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 但當我仔細去讀舊約的時候,我發現很多新約的脈絡是依照舊約而來的。 : 也就是,如果只知道新約的局部,而忽略舊約的已知知識條件,在理解 A : 和 B 會出現瑕疵。怎說呢? : 對保羅來說,保羅是何等清楚的看見並瞭解並遵守 A 是神的命定,在當 : 時這個時代背景,這就像常識一般;但保羅是何以有 B 這樣的信心,能 : 遊說耶路撒冷的長老們和使徒,乃是西門所述說神怎樣眷顧哥尼流 (使徒 : 行傳 10章 1-48) 這樣的見證。如此也由舊約的規條主義轉向新約的意象 : 與見證主義。如此被耶路撒冷的長老與使徒接受。而今天我們也都遵從 B 的 : 新約定:聖靈與心靈的浸,是超過割禮這種肉體儀式的 (羅馬書 3:1-4,8,9), : 僅遵照律法,無信一樣無法得救。 : 到這裡我想起一個故事,就是好像有某個村聽說只要能割禮就可以得到 : 娶某個漂亮的女孩的資格;結果從年輕到甚至年老的長老都跑去受了割禮。 這是創世記34章的"故事" : 這點讓我很驚訝的類比到時至今日,或許我自己受洗的部份原因,竟也是 : 抱著是否能認識個漂亮的主內姊妹,這與為某個目的而去割禮的道理並沒有差異。 : 若抱著這樣的思考受浸,我要說這弟兄不但不會得救、 : 甚至在主內的日子也不會太長久。 是嗎? : 幸運是我不是為著認識個漂亮的主內姊妹而受浸的。因此是否認識姊妹 : 不太影響我對聖經長久而認真的追求。相反地,越追求聖經我發現 神 其 : 實對我們滿有祝福:設計了幫助者(創世紀 1:18),並無時無刻不在意著 : 讓家庭能維繫原有的純潔美善。 最好不要誇口動機,特別是自己的 門徒跟隨主耶穌也不見得動機就都很純正 但上帝本來就是要來拯救罪人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6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