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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1985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且於民國94年青年選拔賽入圍決賽者,可組隊直接進入 : 此次比賽之決賽階段。 我想問一下 "入圍決賽"的定義是指去年曾經從初賽過關的pair(24個?) 還是最後過關的8個pair 或是有參與練牌聽課的10個pair? 還有 組隊進入的意思是隊伍中全部的人都要符合上述條件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34.157 ※ 編輯: fruitman 來自: 203.203.34.157 (03/08 22:41)
terrorist:『決賽』的定義應該沒有爭議啦 有打的就那 24 pairs 03/09 07:18
terrorist:有爭議的應該是這篇辦法的其他內容 :P 03/09 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