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blueskyo (饒了阿巴吧)》之銘言:
: ※ 引述《jmc (cryptomatician)》之銘言:
: : 可以問一下警察盃盃來的原因嗎?
: : 是不是因為那個地點不可以烤肉?
: : 如果是這樣, 建議還是換個地點吧. 不要做違法的事情.
: 謝謝jmc提醒
: 其實是只有去年的我們發生這種事,可能是因為去年在施工吧
: 而今年很多認識的學長姐也是在那邊烤肉
: 都沒發生這種事情,再說這幾天也有人烤肉而且都沒有警察
: 不過不是想說因為別人沒事所以才去試試看
: 而是台大學生在那烤了這麼多年都沒有碰過那裡有警察會來
: 或許真的是去年在施工的問題吧
: 唉~~~不過這種突發事情真的是不可避免@@
轉錄自:
http://www.heo.taipei.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7a2cf5b:445d
主旨:公告臺北市河濱公園開放特別活動場地,並自臺北市河濱公園開放特別活動管理要點實施之日起生效。
依據:
一、爆竹煙火管制條例。
二、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三、臺北市河濱公園開放特別活動管理要點。
公告事項:開放露營、烤肉、野炊、燃放鞭炮、施放低空煙火及釣魚場地如下:
一、露營場地:大佳河濱公園(八號水門對面植草磚區及其旁草坪區),本場地
水、電及淋浴設備等現場設施如有不足,請申請人自行準備,並
請依「臺北市河濱公園開放特別活動管理要點」第3點規定提出
申請。
二、烤肉、野炊場地:
(一)延平河濱公園:大稻埕腳踏車租借站至籃球場間靠河側
(不包括腳踏車道區)。
(二)華中河濱公園:華中橋下指定區。
(三)馬場町河濱公園:馬場町廣場指定區。
(四)道南河濱公園:恒光橋下指定區及動物園前廣場。
(五)百齡右岸河濱公園:承德橋下廣場。
(六)百齡左岸河濱公園:承德橋下廣場、百齡橋下廣場。
(七)雙溪右岸:雨農橋至溜冰場間指定廣場。
(八)圓山河濱公園溜冰場週邊指定區。
(九)大佳河濱公園:大直橋旁指定區。
(十)成美左岸河濱公園:彩虹橋至成美橋間護坡平台。
(十一)成美右岸河濱公園:彩虹橋至成美橋護坡平台點。
三、燃放鞭炮、施放低空煙火場地:
(一)平時開放場地:
1、河雙21號河濱公園:龍舟點晴場(22時至翌日6時及龍舟點晴期間禁止施放)。
2、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下游各50公尺範圍內。
(二)元旦、除夕、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及國慶日開放地點:
1、新店溪流域:道南河濱公園(左岸動物園前廣場不包括木質地板區)、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下游各50公尺範圍內)。
2、淡水河流域:福安河濱公園(不包括人行道及木質地板區)、富洲河濱公園(不包括人行道區)、關渡水岸公園(不包括腳踏車道、木質地板及人行道區)。
3、基隆河流域:河雙21號河濱公園(龍舟點晴場)、社子島新舊兩堤間龍舟碼頭(不包括人行道區)。
四、釣魚場地:除淡水河流域關渡棧橋碼頭、中港河碼頭、大稻埕碼頭,基隆河流域圓山碼頭、大佳龍舟碼頭、大佳藍色公路碼頭、美堤碼頭、三腳渡碼頭、下八仙碼頭、救難碼頭等碼頭區域及其上下游各20公尺範圍內、社子島生態池、臺北市野雁保護區、臺北市華江雁鴨自然公園、關渡自然保留區、丁壩及消波塊不開放外,其餘地點開放。
五、開放特別活動場地區域範圍如附圖或現場標示範圍為準。另開放特別活動場地得視實際需要,公告增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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