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ieio (好多目標)》之銘言:
: 我會判桌上結果成立。 [...]
近年 ACBL 的 Regional 或 NABC 等 tournament, 只要是稍微有點棘手的案子, 都會
有好幾位裁判一起討論, 才做出判決。
裁判團的判決確實是 table result stands, 認為解釋錯誤未造成損害, 不採信 "若
知道賭倍是兩高則不叫 3D" 的說法; 並且認為莊家自己 misplay, 第二磴就知道左敵
至少八張高花, 一開始手上小王吃一次黑桃就輕鬆成約了。
兩位百慕達盃銅牌的荷蘭對手, 會同隊長 John Mohan 提出上訴。
我很開心, 因為在 NABC 打官司還挺好玩的。 :P
前一次我在 NABC 提出上訴, 對手是 BBO / Bridge Master 的作者 Fred Gitelman,
我還冒著被 ACBL 上訴委員會賞一記 AWMPP 的風險。這次是對手上訴, 我沒有冒任何
風險, 奉陪和他們玩到底就是了。
這個 Swiss Teams 的決賽很值得, 不但最後成績不錯, 還有一個上訴案可以玩。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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