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ei81 (寶貝。永遠)》之銘言:
: Kx
: Qx
: AKxx
: AKxxx N E S W
: JTxx Qxx 1C!(1) Dbl!(2) Rebl!(3) 1H#
: AKJxx xxx Dbl 2D 2S(4) p
: x QJTxxx 3H p 4C p
: Jxx x 4S AP
: Axxx (1): 精準制1C, 16+unBAL or 17+BAL
: xxx (2): 西家解釋為兩尖或兩圓
: xx (3): 5-7 平均牌或半平均牌 (1D = 5-7帶一門牌組)
: Qxxx # : 並未alert,北家也無詢問1H之意義
: (4)的情形很複雜,西家並未alert 2D,但當南家詢問1H之意義時,
: 東家說2D表示方塊或兩門高花,同伴剛剛解釋錯誤並召請裁判
: 裁判到來,將四家分別帶走約談,最後告知南北家1H確為自然叫並請南北家繼續叫牌
: 南北家在1C被插叫後約定賭倍是迫伴,想處罰的牌則pass,
: 南家並不知道此一約定在2D後是否仍成立,害怕賭倍同伴覺得是要處罰,因此選叫2S
: 最後合約4S-4,南北方再度召請裁判,判決桌上結果成立,
: 理由是南北方應該已得到完整的訊息(東家為獨門方塊,西家為獨門紅心)
: 且北家在4C後叫出顯然錯誤的4S,應為己方的錯誤負責
: 你同意裁判的判決嗎?
我個人完全同意裁判的判決.
雖然東西方一開始的叫牌和解釋有些混亂, 但到 (4) 的位置, 裁判處理後, 南北方
已經得到了與對手實際牌情完全相符的正確訊息, 先前混亂並未對南北方造成損害.
由於 1D 是 5-7 帶一門牌組, 南家頂多四張黑桃, 北家錯誤的 4S 叫品應該負全責.
打強梅花的人可能碰到各式各樣的搗亂叫, 本來就應該自己約定清楚各類應付方法.
在這牌, 我看不到調整得分的理由.
此外, 我覺得裁判不但處置得當 (分別帶走約談, 釐清混亂狀況), 對此判決的說明
也非常充份而且清楚. 如果南北方堅持上訴, 而我在上訴委員會之中, 那麼我不但會
堅持 table result stands, 而且強烈主張賞給南北方一記 AWMW (appeal without
merit warning), 警告南北方以後不可以亂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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