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rorist (恐怖份子)
看板BridgeClub
標題Re: [討論] NABC Team賽判例
時間Thu Jan 8 11:58:33 2009
: ※ 引述《hiei81 (寶貝。永遠)》之銘言:
: : Kx
: : Qx
: : AKxx
: : AKxxx N E S W
: : JTxx Qxx 1C!(1) Dbl!(2) Rebl!(3) 1H#
: : AKJxx xxx Dbl 2D 2S(4) p
: : x QJTxxx 3H p 4C p
: : Jxx x 4S AP
: : Axxx (1): 精準制1C, 16+unBAL or 17+BAL
: : xxx (2): 西家解釋為兩尖或兩圓
: : xx (3): 5-7 平均牌或半平均牌 (1D = 5-7帶一門牌組)
: : Qxxx # : 並未alert,北家也無詢問1H之意義
: : (4)的情形很複雜,西家並未alert 2D,但當南家詢問1H之意義時,
: : 東家說2D表示方塊或兩門高花,同伴剛剛解釋錯誤並召請裁判
jmc 說裁判判桌上結果成立是 ok 的。但我覺得至少應該要給東西家一個
procedural penalty, 因為東家
在叫牌過程未結束前不可以提醒同伴發生
誤會的事實。以目前狀況來看,
東家未 alert 1H [不論 X 表示 S+D/H+C
或 D/H+S 通常表示 P/C] 已向西家傳遞有誤會發生的可能,另外,西家解
釋 X 為 S+D or H+C, 在 1H 之後改 2D, 應該表示 4S-6D 或是 4S-5D 還
可以的牌, 那麼西家很可能改到 2S 被殺爛, 所以為了
東家未 alert 在先
然後在不該叫裁判的時候叫裁判的技術犯規, 不平衡得分或是罰分是應該
的。至於南北家應得的成績則需另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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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高手的程度, 也要有高手的風度。」 ........ J. TERENCE REE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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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mc:同意. 東西方應處以程序性處罰. 01/08 12:19
→ eric007:感覺這類型的事常常發生(但通常國內的判決都採"因人主義" 01/08 13:19
→ eric007:註:就是即使資深的裁判都會看看桌上的橋手是誰 @@! 01/08 13:20
※ 編輯: terrorist 來自: 140.112.4.234 (01/08 17:42)
推 littlewoo: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一下 那在叫完裁判後,南北可以再約 01/09 17:10
→ littlewoo:定一次 現在的狀況要當做敵方是自然競叫 或是特約競叫嗎 01/09 17:11
→ littlewoo:如果他們對特約和自然競叫有不同的約定的話 01/09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