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 談感情時
有沒有真的能為對方而改變什麼的人?
這裡所謂的改變
並不是要求在外在或是個性上的改變
而是在兩人相處或溝通上的磨合
一個人的個性 並不是一個絕對值
不適用好與壞這種非A即B的二分法
沒有人是絕對完美的
即便一個個性再好的人
在某些面向也會有其殘缺之處
個人淺見:要求對方改變個性
並不能稱為合理地相互配合
畢竟當初會喜歡上
或多或少是被對方個性上”正”的面向所吸引
那何不只看”正”的 包容你歸為”負”的呢?
我認為應該考慮的改變
是當雙方舊有習慣上相異產生摩擦
經由溝通討論後所做的改進
舉例來說
如果一個人聲稱前男/女友溝通到最後都會吵架
所以在面對現任時 為避免吵架所以選擇不溝通
諸如這種舊有習慣
是”能”也是”應該”被拿出來討論的
畢竟這是現任兩人之間的事
表達自己的想法 同時也要傾聽對方的感受
如果現任認為溝通很重要
那 前任種種 不足以成為不改變的理由、藉口
對方願意體諒你的陰影是出於珍惜
但這不代表可以單方面下定自己的結論
現任既沒責任也義務依循這種邏輯去妥協
每一段感情都是在累積經驗值
包容與體諒要建立在”互相”之上
若一味要求對方配合你的上一段經驗法則
那這種相處模式遲早都會失去平衡
剩下的 只會是積壓過甚的不滿和抱怨
人與人的相處
每一段感情洗禮
希望可以磨成更好的人
不得不承認
聽到「我就是這樣的人,還要繼續忍受嗎?」
這種話語 毫無溝通餘地
簡直就像直接宣告
感情 已到了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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