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eanutsJ:不是扣到最低還有勞基法最低薪? (至少我們公司是這樣) 06/17 23:01
推 dickson2:說真的 廢物就該被淘汰 免洗 剛好而已啊 06/18 02:10
→ dickson2:待在業界久的 哪個人不是經過篩選過的 06/18 02:11
→ tangerine5:用廢物太超過了吧 已經是人身攻擊了 06/18 08:27
→ tangerine5:頂多是不適合這個業界而已 06/18 08:28
推 okwool:內勤有自己的工作內容 業務就純看業績 實在沒辦法比較 06/18 09:49
推 TNR:業務員已經是基層勞工了,還要被免洗+適者生存....有道理嗎? 06/18 12:55
→ TNR:我認為,有能力的人應該想辦法改善現在這種環境, 06/18 12:56
→ TNR:警惕券商免洗制度+擴大業務生存空間+增強勞工專業能力 06/18 12:56
推 okwool:重點是免不免洗不可能有個明確定義... 06/18 17:54
→ okwool:真的有在用心的業務 主管也會看得到 不會隨便砍的 06/18 17:55
→ wike:可是主管的主管不一定有看到 政策下來要每家公司都一定比例的 06/19 21:06
→ wike:業務要走,砍的都是新人阿。就成了免洗的行為。但依數字來講 06/19 21:16
→ wike:砍業績差的新人(排除強運遇大戶、特殊財力背景這類的人)確實 06/19 21:23
→ wike:主管不會隨便砍阿。 06/19 21:24
→ wike:免不免洗,用時間定義可以比較準確,ex新人做不到一個月就要 06/19 21:33
→ wike:新人自己請辭。明示,暗示的逼人走,就算是免洗行為了 06/19 21:37
推 okwool:用時間定義也不妥 遇到真的擺爛的業務 難道要等半年嗎 06/20 10:54
→ wike:所以才說"比較"準確,至少是個依據。半年的時間算夠了,若是 06/20 11:46
→ wike:新人只待1,2個月(算60天),扣掉公司裁員要提前約10天告知 06/20 11:52
→ wike:實際上只做20天,50天。若主管有能力在此時間判斷出此人做得 06/20 11:55
→ wike:做不起來的話。有這能力的主管,應該在面試時就判斷出了 06/20 11:56
→ wike:徵業務應該重質不重量。避掉免洗壞名,也減輕人力薪資成本 06/20 12:02
推 okwool:你太看得起主管面試判斷力了 很多事都是作了才知道 06/20 13:19
→ okwool:砍業務這種事跟作單一樣 每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停損點 06/20 13:20
→ okwool:相對"時間"而言 "業績"是不是更有判斷力? 06/20 13:22
→ dickson2:做得起來的業務 看一個月就知道了 06/20 21:00
推 melody666666:但留太久真的也不妥 我們公司名義上給半年 實際上兩 06/21 00:26
→ melody666666:三年 一個月做不到三千萬的還是大有人在 我認為這樣 06/21 00:27
→ melody666666:只會塑造出更多擺爛的業務 我認為半年已仁至義盡了 06/21 00:28
→ m2717:三個月就夠了,三個月還沒有找到自己的方向跟積極進取的鬥志 06/21 11:31
→ m2717:那留再久也是混日子,高不成低不就佔個辦公桌罷了 06/21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