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rowser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chris:有需要…可是我用的所見即所得編輯器是wlw…囧 都要切來切去 06/03 02:35
awihom: 需要… 06/03 05:46
既然有人需要,那我就放出來啦。 http://chiahsien.googlepages.com/MakeLink.xpi 名稱: 選取文字視為 HTML (或任何你喜歡的名稱) 格式: %text% 視為 HTML 元素要打勾 我最常用到這個功能的地方就是要把我在 flickr 的照片貼到 blog 時, 只要對著照片下方的 HTML 程式碼按右鍵,flickr 就會自動選取所有程式碼, 然後我們就選擇剛才新增的這個項目。 再回到所見即所得的編輯器裡頭,按下 Ctrl+V 貼上就可以囉。 註: 我對這個套件的原有程式行為做了一點修改, 雖然我沒遇到問題,但我不保證在你那裡是否有問題 (可能會影響到你舊有設定的預期結果) 請自行留意。 -- ╭──────我在 PIXNET 的 Blog ─────╮ │ http://blog.pixnet.net/Nelson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21
chris:我最常需要用到這個功能的地方,也是貼flickr的照片時…囧|| 06/03 14:43
emethxyz:呃,可是flickr照片不是可以自動幫你生成語法嗎? 06/03 15:16
chris:....樓上沒看懂這篇文章要做什麼… 06/03 17:53
awihom:昨天裝好的套件,今天警訊就消失了! 06/03 18:18
NelsonT:昨天官方有新版,我也跟著修改,有需要請重新下載。 06/04 10:08
awihom:作者說的新版應該就是講這個吧… 06/04 10:28
awihom:直接更新原來自設的項目也不會消失哦!跟大家報告這點! 06/04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