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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之銘言: : 新增板規第七條 : (7)不得口出惡言攻擊任何宗派教派,無論是佛教或非佛教等其他宗派。 : 如:一貫道、基督教、天主教等…… : 凡不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任何宗派,均得受到尊重,即使理念不合也不要犯口業。 : 所謂口出惡言是指,沒有根據的亂罵, : 比方說:「某某師:信徒們還不快跪下接受老納的性愛按摩」 : 若是:「據新聞上說,xxxx年 xxx宗派被控訴性侵婦女數名。」 : 起碼有新聞根據,不算惡言相向。 : 學懂尊重一點也不難, : 我也曾經大力反對攻擊過一貫道,但最後想想還是太超過了,反駁要理性。 經cool810的水球了解,發現有人誤會我說他攻擊了。 在此聲明,因為發現以下這段推文,在我認定中那就是攻擊了, 但因為未例板規無法處置,所以新增第七條版規,即日起不可有類似的內容。
godofmoon:盧:這是我自心流露的佛心秘印~無知小輩不得無禮~還不跪05/20 00:24
godofmoon:下領法旨。男勇父脫去手錶鑽戒,女空行脫下胸衣羅杉..XD05/20 00:25
至於其他人的討論文,目前為止都有提出論點,不算攻擊。 不過我還是特別提醒一下,通常批評教義、錯誤的開示等是有根有據的。 我也比較鼓勵往這方向著手。 若是指詐財、奸淫等生活事件, 不要沒有證據的就一句話指控對方,這在法律上而言也算毀謗(舉不出證據)..... 如果你要說某人開口跟人討錢,那至少要有人看到呀....臆測及猜測之言,就免了。 攻擊就是攻擊,「行為」並不能因對象有別而有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82.81.85 ※ 編輯: thismy 來自: 203.82.81.85 (05/20 18:34)
Clown666:這個推文真的算攻擊 05/20 19:01
ostrichw:難得我們意見相同XD 05/20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