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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101,自更(一),1 【裁判日期】 1010827 【裁判案由】 加重誹謗 主 文 蕭絜仁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詳細全文大家可以去司法院查,是臺北地院開庭審議的。 原來平實先生叫做蕭絜仁啊?! 雖然不知道會不會上訴,但清楚告訴我們,學佛還是別毀謗別人...... 這樣是很危險的 大家對自己的身語意都要謹慎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56.121
thismy:他是寫書罵還是? 09/12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