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ohkoala:會不會屬性太雷同而被廢版呢?????????? 05/25 01:02
推 roujuu:只能說,『Buddhism』板「可能」正在鬧文革吧?! 05/25 01:23
→ roujuu:規矩的存在,本來就是要讓人打破的: 05/25 01:23
→ roujuu:就像緯來日本台之前播出的『糸子的洋裝店』和 05/25 01:24
→ roujuu:『鬼太郎之妻』。 05/25 01:24
→ thismy:不會 一樓你來幫忙投票就好了 05/25 02:45
推 neomozism:我認為可以開佛教2板,功能在討論佛板中受限制的議題 05/25 09:10
→ neomozism:一方面可以也讓佛板板友不必受這些議題紛擾,讓這些議題 05/25 09:12
→ neomozism:集中在不做思想審查或道德立法的佛教2板討論 05/25 09:14
推 flydragon198:沒有人的地方就不會有紛擾了,以後要討論佛法、佛教 05/25 09:20
→ flydragon198:的正知正覺,就到密宗版改制的佛法版就好了 05/25 09:20
→ neomozism:佛板以實修為主,新板板旨則以討論為主,應不造成重疊。 05/25 09:20
推 caselook:佛法的實修在日常生活中,何處不是道場呢?新的佛法板具有 05/25 09:27
→ caselook:宏觀的視野,辨證才能對症下藥,而非相信萬靈丹就能治百病. 05/25 09:30
推 flydragon198:改制後的佛法版實修討論都可以並行,不衝突,更方便~ 05/25 09:36
推 ostrichw:簡單講把這裡改成筆戰區...但是一定要符合規則就像拳擊賽 05/25 19:29
推 caselook:透過討論以期更接近真理,而非意氣拼輸贏,不敢面對是心虛. 05/25 22:58
→ caselook:真實檢視內心才是修行.以為宣誓輸誠就是信仰,那是自欺. 05/25 23:00
推 flydragon198:討論跟筆戰是兩回事,真理是不怕人去檢視懷疑的 05/25 23:17
→ flydragon198:為了爭輸贏而辯論,基本上是不對的,但是闡述各自的 05/25 23:18
→ flydragon198:想法理念,就算大家彼此沒有共識,也是有益的 05/25 23:19
推 roujuu:何處不是道場,在學校或是上班處被人『霸凌』,也會學到東 05/26 07:11
→ roujuu:東的,不是嗎? 05/26 07:11
推 roujuu:ostrichw大大,您是要小弟每次到「Tantric」板討論文章時, 05/26 07:16
推 roujuu:都學『孫悟飯』那樣地爆氣,把戰鬥力提升到「∞^∞^∞^∞」 05/26 07:18
→ roujuu:嗎?(誤很大)^^;; 05/26 07:19
→ roujuu:或許就像西藏的密宗修行者一樣,玩『辯經』的遊戲好了。^_^ 05/26 07:21
→ thismy:你們都瘋了,以為這裡是拳擊場嗎? 05/26 10:02
→ MartinJu:版主才知道佛版不開放月經文的原因? 05/26 18:30
→ thismy:只要不互相人身攻擊,我不知道有什麼不能討論的。 05/26 18:34
推 caselook:禁絕傳教文,本身就是一種傳教的行為.宗教討論板不必傳教. 05/27 09:06
→ caselook:因為會想來佛板,就已經對佛教有某些概念了.不論某些概念 05/27 09:07
→ caselook:正確否?個人意圖如何?只要來瀏覽,尤其是看看討論文,無形 05/27 09:08
→ caselook:中也會有所啟發.這就是討論板的目的.透過分享文,可以延伸 05/27 09:10
→ caselook:閱讀的廣度,經由討論文,則是助長思考的深度.良性而有益. 05/27 09:11
→ VanDeLord:所以學佛是靠彼此討論成就? 文字的公平正義是內心的公平 05/27 23:57
→ VanDeLord:正義,不說話不代表不清楚, 佛言擯默,就是代表言語討論不 05/27 23:59
→ VanDeLord:適合所有的對象,更何況是面對存心責難心懷異心的人 05/28 00:01
→ VanDeLord:這次太誇張,小組長的行政行為充滿瑕疵 05/28 00:02
→ VanDeLord:我相信你聽不下去,但是thismy,為你好我建議你不要這樣做 05/28 00:03
推 caselook:討論問難都是學佛的思辨方法,不然禪宗的小參是參假的?不 05/28 00:10
→ caselook:起疑情,如何開悟?大疑大悟,小疑小悟.有所疑就提出來,開門 05/28 00:12
→ caselook:見山.認為組務行政瑕疵,就到組務建議.默擯是個人權利,公 05/28 00:14
→ caselook:開反對也是個人自由.但是沒證據就貼人標簽,恐失之武斷. 05/28 00:17
推 VanDeLord:你沒證據就說我貼人標籤?報告板主,我要申訴 05/28 00:19
→ thismy:學佛也不是靠禁止討論而成就的,發言權是最基本的尊重... 05/28 00:20
→ thismy:立場不同而不準別人自由討論,才真正是違背了佛陀的精神... 05/28 00:20
推 VanDeLord:caselook請問你我貼誰什麼標籤? 別跟我玩文字遊戲,這是 05/28 00:22
→ VanDeLord:我的職業 ^^ 05/28 00:22
→ caselook:樓上,別激動,我沒有指出id呀,不宜對號入座.^^ 05/28 00:38
推 VanDeLord:所以caselook是在自言自語? 05/28 00:40
→ caselook:不是自言自語,是有感而發.佛板太會貼人標簽,附佛外道就是 05/28 00:45
→ caselook:實例.我明明不是蕭徒,偏要抹黑.這不是修行人的態度. 05/28 00:46
推 VanDeLord:那這樣我就很好奇了,你說佛板太會貼人標籤,結果你又有感 05/28 00:46
→ VanDeLord:而發的先說沒證據不要亂貼人標籤,那是你認為有證據就可 05/28 00:47
→ VanDeLord:以貼人標籤? 那這樣與你所謂佛板貼人標籤之人差異在哪? 05/28 00:47
→ caselook:有幾分證據,就說幾分話,這是實事求是,有實據就不是貼標簽 05/28 00:52
→ VanDeLord:所以你是在指控 佛板那些人無證據給你貼標籤?這很嚇人喔 05/28 01:06
→ VanDeLord:我很好奇是誰給你貼標籤, 佛板出現的路人甲也可以算在佛 05/28 01:11
→ thismy:不要爭了好嗎?大家去各自喜歡的板,彼此安樂就是...... 05/28 01:12
→ VanDeLord:板頭上,就突然變成佛板的人,在佛板發言的人不一定是佛教 05/28 01:12
→ VanDeLord:徒,更何況是你所謂的修行人 05/28 01:12
→ VanDeLord:我只是很好奇所謂"佛板愛貼人標籤的說法"有沒有證據 ^^ 05/28 01:13
→ VanDeLord:畢竟caselook說過"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這種實事求是的 05/28 01:15
→ VanDeLord:精神亦是追求公平正義的基礎 05/28 01:15
→ poohkoala:感覺版標改成[佛法]比較適合~ 05/28 01:27
→ poohkoala:佛法無所不包~所謂[淫怒痴,俱是梵行]~比較符合版主立意 05/28 01:31
推 flydragon198:你能在這裡提出質疑,提出反對,這就越顯示出言論 05/28 03:17
→ flydragon198:自由的可貴,至少你能表達你的想法 05/28 03:18
推 caselook:之前佛板有附佛外道名單,而且文章只要有所謂的附佛連結, 05/28 09:12
→ caselook:就是違犯板規.這不是貼標簽是什麼呢?以正覺來說,人家是合 05/28 09:15
→ caselook:法立案的佛教團體,佛板係一公開討論板,為什麼禁止其言論? 05/28 09:15
→ caselook:有連結就水桶,這就是矯枉過正.公然的搞人我對立,如何修行 05/28 09:17
→ caselook:上述史實人盡皆知,所以佛板有貼人標簽的傳統,有根有據. 05/28 09:18
推 caselook:法義可以辨證,也應該辨證.佛板禁止佛教徒發言,奇哉怪也. 05/28 09:22
→ caselook:城隍不禁小鬼,小鬼自不敢來.如果小鬼當家,見了城隍有不怕 05/28 09:25
→ caselook:的嗎?不敢慧劍破賊,是懼賊,不是默擯.身若光明,何懼黑暗? 05/28 09:28
→ caselook:最怕暗室虧心,見不得光.自許正法,還怕邪魔外道?奇哉怪也. 05/28 09:30
推 caselook:事實上,我最新的水桶,就是一種標簽效應.因為板上有人認為 05/28 09:47
→ caselook:我的推文在諷刺放生,所以檢舉我,板主也傾向這種認定,V大 05/28 09:49
→ caselook:不妨到組務板看我的申訴文,違規的認定牽不牽強?所謂人身 05/28 09:50
→ caselook:攻擊,不應擴張到[特定族群],因為定義太過模糊.我自己也自 05/28 09:51
→ caselook:認為是放生族.然後被喜歡商業放生的檢舉,荒不荒謬? 05/28 09:53
推 horcetian:我收到cas的信了,我的疑問是 所以現在開放討論的立基點 06/04 22:40
→ horcetian:是什麼? 是在找到最初佛陀的教法,減少矛盾和分歧,還 06/04 22:40
→ horcetian:是其實任何的質疑都可以,若是前者,改成原始佛教版即可 06/04 22:41
→ horcetian:,若是後者,那任何的宗教都可以來質問,比較。 那倒不 06/04 22:42
→ horcetian:如叫議佛版或論佛版之類的。 06/04 22:44
→ horcetian:而且現在要改版成佛法版,總要對"佛法"下個集合的定義吧 06/04 22:46
→ horcetian:還是誰都可以自由提出自己的見解,類似基督新教那樣。 06/04 22:46
→ horcetian:我覺得版主要有較確切的說明,而不是只指出以前的限制 06/04 22:47
→ horcetian:爭議,這樣會讓我們對這個新的版有明確的了解。而參與 06/04 22:48
→ horcetian:投票 06/04 22:48
推 caselook:horcetian大所言甚是.當今[佛教]已是極廣義的集合名詞,而 06/05 09:07
→ caselook:非一宗一派.新佛法板的改制是立基於[以善思惟引發正見]藉 06/05 09:10
→ caselook:由理性的思惟來啟發正見,超越宗派的藩籬.不為佈教,不為傳 06/05 09:13
→ caselook:道,而是提供[見聞][思惟]的交流管道,以期[自知自證]次第 06/05 09:15
→ caselook:增上.落實釋尊[七覺知][八正道],透過更自由的討論,帶動板 06/05 09:18
→ caselook:友[多聞][廣思],建立[友直友諒友多聞]的風氣,契入實修. 06/05 09:20
→ buddhanature:執著與執迷皆未入罪;因未被入罪,而有人提上訴~ 06/11 02:30
→ buddhanature:實情......剛好與本板板主所言相反~ 06/11 02:33
→ thismy:真看完全部判決就知了..... 06/24 13:33
※ 編輯: thismy 來自: 219.92.112.5 (06/29 21:04)
推 viable:推 原本的佛教版經營得像是樣品屋 缺乏實際功能 09/19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