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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門第一注意事項:請時時來注意板規,偶有變動。 本板發文門檻:註冊時間:滿60天        上站次數:30        文章篇數:10        劣文:5篇以下     說明:發文門檻將視情況而寬緊。 目的:防止各板狂貼廣告魔人、分身魔人、免洗id。 (若有需要,將隨時增減,請時時注意置底文) ============================================================================== 【佛法板板規】 一、空白文、一行文、注音文、火星文、亂碼文、未滿50字文、錯字文 二、所有於文章中顯示的暱稱與簽名檔,視同內文。 (故所有板規諸如人身攻擊、挑釁等皆生效於此)。 依組務板規定,首犯者將於第一次由板主去信要求24小時內修改內文暱稱,否則判違規。 若已去信通知,下次仍犯一樣的錯,則直接判刑。 至於24小時不收信者,則視同放棄通融機會。 三、人身攻擊 說明:判斷依據為「非針對板友言論,反而針對板友之人身」做出攻擊。 若互相批評的內容僅限於對方所發出的言論,不涉及人身,則是容許。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四、帶有廣告(與公認正統宗教有關、不拘於某團體,則不限)、含有商業訊息之文章。  (或是放在推文,或是簽名檔,或是名片檔分享且暗示板眾去查詢。)  (或是用合體技,前者po個前半,他人貼個補完提示,以上皆視同違規處理。) 諸如明顯是某某有招收弟子老師的blog、有不合理收費、某某新創宗派等等, 這些廣告及活動皆在禁止範圍,然板主認定為正統宗派則另特別處理。 五、任何傳達或鼓勵負面行為 建議、主張、傳達、鼓勵、倡導負面行為或負面思想,如自殺、詐欺等,由板主判斷。 六、看板文章管制 若發言對看板秩序造成影響,板主有權視情況輕重而自由心證制止或判規。 若不適當存於板上之文,板主有權視情況輕重而刪文。 六之二、影響看板秩序、和諧或影響板友。 6.1 於多篇或同篇多次發表無關該文章或板旨之推文、文章。 6.2 胡言亂語、不知所云、表達有問題造成閱讀困難。 6.3 亂板。 6.4 經板主勸告不聽,一再做同樣動作。 6.5 一再做任何影響看板秩序、和諧或影響板友的事。 七、其他違規小動作: 7.1.冒充版主(ID或ID偽物),任意使用公告做為文章標題開頭 7.2.不可回覆公告文 7.3.文章標題為"(本文已被刪除)"。 7.4.使用會令人引起誤會與不快的控制碼(來信檢舉),個人簽名檔則不在此限制。 7.5.故意擅改他人推文者,制造對方假言論,則違規。 7.6.模仿ID 7.7.po文或推文,造成板面閱讀混亂,如:無意義空白推文、無意義自言自語等... 八、分身帳號處理方法: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加重刑罰。 九、不得以任何挑釁、侮辱、針對性發言對待板友。(以發言語氣、用辭、文意判斷) 所有隱藏字眼(如:他○的),暗示性用詞(如:"某人"真是有病),多次酸語,惡意等…… 是皆應避免,至於是挑釁還是辯論,由板主認定。 判斷依據為使用次數、是否刻意針對、是否涉及辯論內容、雙方回應態度、情況輕重等。 或警告或水桶,板主依情況而決定。 十、禁止詢問隨便 google 就找得到的名詞、常識等。 如:五蘊是什麼?三寶是什麼?三法印是什麼?五戒是什麼?藏傳是什麼?諸如此類... 又如:目鍵蓮是誰?佛陀本名叫什麼?等等 十一、修文: 10.1.板主若覺得文章與標題不附、或略為覺得不妥,有權代為修改標題。 10.2.未經原作者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他人文章及推文內容,而導致事實真相扭曲。 (如果要刪除推文,請先來信告知板主,待板主確認過後,再行刪除。) 十二、轉貼條規: 1.轉貼文若出現洗板現象,板主有權制止或直接刪文。 2.轉貼文須列明出處,若出自一個網址,則把文章整合在一篇,勿分幾篇轉貼。 3.不適合的轉貼文將於刪除。 4.法語直接收錄進精華區『法語全集』,1~3天內刪除,想看的人可以自行到精華區參閱。 5.轉貼法語或經文,要寫至少30字的心得感想文(寫在開頭)。轉貼活動及法訊等不必。 十三、無故引戰 若對方沒與你交流、沒與你說話或辯論, 你主動去抵毀、明酸暗酸等任何有關人身傷害的言論。 視為尋仇鬧事,重判!(因為人家都沒跟你說話,你不應主動跑去罵他挑釁他。) 但辯論當中、辯駁當中的言語傷害等有關人身不利的言論, 視為辯戰中的情緒失控發言不當,判決較主動鬧事標準為輕。 十四、糾紛處理:  1. 涉及人身如酸文、攻擊、挑釁等惟當事人可檢舉,但板主有代檢舉權。  2. 某些不友善行為經版主適時制止則應停止,仍繼續無視進行,則視同挑釁違規。  3. 遇有糾紛的文章,版主可以先鎖文處理,讓雙方冷靜,之後再考慮解鎖。 十五、買賣文:  1. 可以賣個人二手佛教書及CD,但是商業行為禁止。  2. 如果到時候版面充滿買賣文,會另行討論禁止規定。 ============================== 福利及其他: 1.在精華區設立了小板友專區。  板友們有小板主權限,可以自己編輯屬於自己的精華區。  小板主申請條件,由板主審核 (你至少要發表過20篇以上文)。 2.精華區由caselook大輔助板主編排整理。 ============================== 檢舉: 所有違規事件的處理,除了板主自行處理外,亦須由板眾或當事人檢舉。 所謂檢舉,可以寄信檢舉,亦可貼板檢舉。 若板眾們沒有檢舉,勿責怪板主沒有處理。 所有超過一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可再檢舉但不判決。(或從輕處理) 所有超過兩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已屬結案,不再接受檢舉。 否則會出現挖出對方舊事以檢舉判決之事,弊病甚多。 若該文章或推文確實違規,有一個星期的時間檢舉, 若一星期仍不檢舉,一星期後再檢舉,此是何因?故,例此條。 請依以下檢舉信格式 檢舉人: 被檢舉人: 所犯板規:(清楚指出第幾條) 文章代碼: 違規證據:(清楚列出對方的違規言論,不要叫板主自己去查去看) ============================== 判決: 一、板主有權對使用者從寬處理或給予機會。 二、所有罰責、或劣文或水桶或期限等等,以板主自行斟酌決定。 三、寫一封懺悔文,可獲減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2.112.5
thismy:加上了一些當初板務會議時,開會討論出來的板規..... 06/29 18:56
※ 編輯: thismy 來自: 175.142.119.80 (09/03 16:19)
ilvepce: 要用他們願意恭敬的方法來切入才有希望. 06/19 18:31
ilvepce: sorry~ 推錯文~~麻煩刪~ 06/19 18:32
noonee: "正見" XD 07/08 02:06
noonee: 抱歉推錯 07/08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