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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ydragon198 (Richard)》之銘言: 我想了解幾個問題 因為是和尚,所以不說僧之過,有人說這是佛制是吧? 那有幾個問題想理清問看看 1.如果傷害女眾的不是狼和尚,而是其他色狼,那麼就可以批評議論是嗎? 2.若一樣不可以議論,依什麼制?若一樣不可以批評,那似乎不必提"因為是比丘"吧? 3.若可以議論其他色狼,那為何和尚色狼與其他色狼結果不同,平平是人,差別在哪? 4.最後問,剃度出家的僧人 比一般人更該受尊重的原因是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210.10.138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10.138 (07/02 01:25)
lufen:先就部派的律藏討論起,其實並沒有說在家人不能舉僧過. 07/02 10:47
lufen:但在僧殘部分是允許在家人跟僧團舉報.但也沒說在家人不能 07/02 10:51
lufen:報官.這次鑒因法師的事情其實已經符合上述條件。現在需要的 07/02 10:54
lufen:當事人的勇氣。 07/02 10:55
lufen:至於閱律這件事情,其實除了根本說一切毗耐耶有這樣的說法. 07/02 10:57
lufen: 應該是根本說一切有自己加入。倒是南北傳的八敬法有提到 07/02 10:58
lufen:比丘尼不能對在家人說僧過。不過這樣的規定也很可疑, 07/02 11:00
lufen:因為南北傳經典都有比丘尼舉僧過的紀錄(如大愛道舉報六群 07/02 11:02
lufen:比丘) 07/02 11:02
lufen:Sorry....有段文字要修正”關於閱律這件事“要改為 07/02 11:04
lufen:”在家人不能閱律“ 我打字不快 == 07/02 11:05
caselook:感恩lufen大的補充.m(_ _)m 07/02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