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ufen:先就部派的律藏討論起,其實並沒有說在家人不能舉僧過. 07/02 10:47
→ lufen:但在僧殘部分是允許在家人跟僧團舉報.但也沒說在家人不能 07/02 10:51
→ lufen:報官.這次鑒因法師的事情其實已經符合上述條件。現在需要的 07/02 10:54
→ lufen:當事人的勇氣。 07/02 10:55
→ lufen:至於閱律這件事情,其實除了根本說一切毗耐耶有這樣的說法. 07/02 10:57
→ lufen: 應該是根本說一切有自己加入。倒是南北傳的八敬法有提到 07/02 10:58
→ lufen:比丘尼不能對在家人說僧過。不過這樣的規定也很可疑, 07/02 11:00
→ lufen:因為南北傳經典都有比丘尼舉僧過的紀錄(如大愛道舉報六群 07/02 11:02
→ lufen:比丘) 07/02 11:02
→ lufen:Sorry....有段文字要修正”關於閱律這件事“要改為 07/02 11:04
→ lufen:”在家人不能閱律“ 我打字不快 == 07/02 11:05
推 caselook:感恩lufen大的補充.m(_ _)m 07/02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