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看板Buddha
標題Fw: [其它] 大家小心,又有狼和尚了(非密教)
時間Fri Jul 5 23:24: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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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看板: Buddhism
標題: Re: [其它] 大家小心,又有狼和尚了(非密教)
時間: Fri Jul 5 15:02:24 2013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假如有位律師對其客戶性騷擾,被其客戶提供事證向警察機關檢舉其犯行,
: 這個過程中,以專業的法律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說這位律師不具律師資格嗎?
: 還是不具備執業的資格?
因為律師性侵,被告後這個過程他還是律師。
所以和尚性侵,被告後這個過程他還是和尚。
是沒錯啦,名義上還是叫法師不是嗎?新聞也叫他法師。
(所以若他性侵但官司卻贏了,我們還是要當僧寶來愛戴?暈倒!)
別提什麼司法法律了,前面我已經說了很多次結果很多人還是避而不答(答不來?)
「今天如果司法判無罪,就真的沒有性侵嗎?」
當林益世、葉小妹等案違反心裡標準時,就喊「司法已死」。
當司法判某些法師無罪時,信徒就喊「司法還了清白」。
不就兩套標準嗎?
「今天如果司法判無罪,就真的沒有性侵嗎?」
請好好面對這樣的問題!
到底有沒有發生,法官還會比當事人更清楚?
受害人認定法師已犯罪,為何就不能批評?簡直違反人性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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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92.112.5
→ vajra0001:不能批評 主要是看你有沒有受過三皈依吧 07/05 16:39
→ vajra0001:白衣不說四眾過的對象是 白衣 也就是佛教徒 07/05 16:41
→ vajra0001:佛陀制戒也是為了止譏謗(外界批評) 所以對於批評的處理 07/05 16:42
→ vajra0001:佛教徒的反應都是更加律己 沒有說不准旁人批評這樣 07/05 16:43
→ cat1023:97年台灣天主教會防治性騷擾申訴調查處理要點 07/05 16:50
→ cat1023:2013年基督教 防宗教性侵 監委發起人權聯盟 07/05 16:51
→ cat1023:佛教團體睡著了嗎? 07/0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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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thismy (113.210.14.90), 時間: 07/05/2013 23:24:19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14.90 (07/05 23:25)